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7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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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11_B/2018-092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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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20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于2017年7月成立,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研究提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好学校教育经费。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0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00人。截止2017年12月 31日止教职工人数313人,其中属于行政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313人。内设机构有: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北关小学、隆阳区特殊教育学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出了为新时代培养创造美好生活的人,做优质教育的“优+”发展理念。

2.确立了三个层次9个目标的发展方向:第一层,学校发展的关键在教师,着力培养教师具有智慧的头脑、仁爱的师德、健雅的身心;第二层,学校培养的目标是学生,重点培养学生诚信为人、毅力做事、知行合一的品质;第三层,学校的核心力量在团队,追求和谐的校园、创新的发展、卓越的质量。

3.安全管理紧紧抓住过程管理,通过“看十条”抓实抓细常规。

4.确立“合作-展示性学习”的课堂教学模式。

5.组建了中心学科教研组,从抓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入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6.开展了“生肖同接力 共筑中国梦”综合性实践课程研究,积极开发特色校本课程。

7.组建了九隆家庭教育宣讲团,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

8.开办了每月一期的“九隆文化讲坛”,不断提升教师素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12,421,725.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1,725.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421,725.4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1.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收入7,604,946.80元;

2.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收入11,800.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新增收入1,107,789.80元;

4.死亡抚恤资金,新增收入158,598.80元;

5.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新增收入100,000.00元;

6.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面资助资金,新增收入13,800.00元;

7.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收入1,454,640.00元;

8.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新增收入19,550.00元;

9.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新增收入1,669,900.00元;

10. 小学教育市级教育专项资金,新增收入100,000.00元;

11. 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收入5,250.00元;

12. 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新增收入170,000.00元;

13.特殊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新增收入3,450.00元;

14.特殊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收入2,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12,421,725.40元。其中:基本支出8,883,135.40元,占总支出的71.51%;项目支出3,538,590.00元,占总支出的28.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421,725.4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1.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7,604,946.80元;

2.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支出11,800.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新增支出1,107,789.80元;

4.死亡抚恤资金,新增支出158,598.80元;

5.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新增支出100,000.00元;

6.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面资助资金,新增支出13,800.00元;

7.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454,640.00元;

8.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新增支出19,550.00元;

9.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新增支出1,669,900.00元;

10. 小学教育市级教育专项资金,新增支出100,000.00元;

11. 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支出5,250.00元;

12. 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新增支出170,000.00元;

13.特殊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新增支出3,450.00元;

14.特殊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支出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83,135.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83,135.4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1.工资福利资金,新增基本支出7,604,946.80元;

2.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1,800.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107,789.80元;

4.死亡抚恤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58,598.8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人均28,4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人均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8,59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38,59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1.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面资助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3,8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454,64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9,5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5.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669,9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6. 小学教育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 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2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8. 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7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9.特殊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4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0.特殊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21,725.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421,725.4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1.工资福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4,946.80元;

2.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0.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7,789.80元;

4.死亡抚恤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598.80元;

5.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00.00元;

6.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面资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0.00元;

7.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640.00元;

8.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0.00元;

9.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9,900.00元;

10. 小学教育市级教育专项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00.00元;

11. 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0.00元;

12. 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00.00元;

13.特殊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0.00元;

14.特殊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1,143,53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604,946.80元,学前教育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800.00元,学前教育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小学教育商品和服务支出1,398,596.00元,小学教育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4,700.00元,小学教育其他资本性支出156,044.00元,特殊教育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50.00元,特殊教育办公设备购置170,000.00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8,18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07,789.80元,遗属生活补助11,800.00元,死亡抚恤158,598.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经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3,856,594.07元,其中,流动资产23,407,205.07元,固定资产449,38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56,594.0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407,205.07元,固定资产增加449,38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3,856,594.07

23,407,205.07

449,389.00

0

0

0

449,389.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94,181.54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41,523.64元,工程采购支出324,967.90元,服务采购支出27,690.00元。主要用于:

1)通用设备购置133,163.64元;

2)专用设备购置17,580.00元;

3)家具用具购置4,090.00元;

4)办公消耗用品购置60,000.00元;

5)货物类其他品目购置26,690.00元;

6)装修工程112,159.00元;

7)修缮工程176,728.64元;

8)工程类其他品目36,080.26元;

9)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27,69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4,181.54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100,000.00元,改善了交通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2. 小学教育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100,000.00元,改善了第六小学的办学条件。

3. 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170,000.00元,改善了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