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2017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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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11_B/2018-092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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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93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93人。截止2017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101人,事业编制人员101人。内设机构有:杏花小学、易畴小学、白塔小学。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学年学校围绕区教育局“品牌打造年、质量提升年”的工作思路,制定了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着力打造 “美丽教育”特色办学品牌的工作目标。

1.创新基层党建,筑牢师德之美。

2.创新办学模式,促进均衡之美。

3.创新教学教研,提升专业之美。

(1) 聚焦课堂,扎实推进“生态课堂”的创建工作。

(2)精心磨课,推广优秀课例。

(3)以科研促教研,丰实教研成果。

4.创新课程开发,提升阅读之美。

(1)重视家长培训。

(2)重视阅读氛围营造。

(3) 重视阅读活动的开展

(4)重视绘本阅读研究

5.创新安全管理,彰显平安之美。

(1)安全巡查常态化。

(2)安全演练制度化。

(3)安全课堂模式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23,337,880.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37,880.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123,956.49元,下降18%,主要原因为:

1.2017年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减少收入2,284,110元;

2.2017年退休教师工资减少收入3,943,387.2元;

3.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收入812,76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23,773,528.02元。其中:基本支出20,486,179.64元,占总支出的86.17%;项目支出3,287,348.38元,占总支出的13.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256,656.73元,下降15.19%,主要原因为:

1.2017年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减少支出2,284,110元;

2.2017年退休教师工资减少支出3,943,387.2元;

3.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支出812,76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86,179.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81,305.49元,下降14.53%,主要原因为:

1.2017年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减少支出2,284,110.00元;

2.2017年退休教师工资减少支出3,943,387.2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29%,人均197,3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1% ,人均5,5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7,348.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5,351.24元,下降19.08%,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支出812,76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73,528.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256,656.73元,下降15.19%,主要原因为:

1.2017年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减少收入2,284,110元;

2.2017年退休教师工资减少收入3,943,387.2元;

3.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收入812,76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0,539,46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655,337.00元、零星维修费228,146.78元、设备及场地租赁费14,200.00元、工会经费(含上划部分)304,455.84;其他维持中心校正常运转的公务开支1450892.5元、遗属生活补助73,596.00元、营养改善计划等助学资金1,440,986.00元、各种设备购置及其他零星购置371,853.1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6,9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780,021.20元、抚恤金144,891.6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资金2,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7,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中心校所有教职工人员2016年度住房补贴资金307,14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750元,支出决算为21,75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5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522.34元,下降2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92.52元,下降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29.82元,下降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减少车辆维修次数、减少使用公务用车;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单位例行节约,取消召开部分会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5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5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5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辖区学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元,增长(减)0%,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资产总额28,173,236.38元,其中,流动资产16,260,614.46元,固定资产11,912,621.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731.2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334,307.21元,固定资产增加4,197,5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8,173,236.38

16,260,614.46

11,912,621.92

6,648,920.00

139,000.00

5,124,701.9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264,021.43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244,511.57元,工程采购支出913,841.86元,服务采购支出105,668.00元。主要用于:北城校区办公家具购置项目351,938.00元;北城校区监控设备购置项目198,125.00元;北城校区音响设备购置项目69,590.00元;北城校区电脑设备购置项目922,00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64,021.43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以后,解决了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吃早餐难的问题;

2.较少民族学生领到补助后,对他的学业有一定的帮助,使他顺利完成学业。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