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7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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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11_B/2018-0920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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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管理和指导全镇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和指导所属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指导所属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和协助所属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镇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全镇所属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本部门的关工委、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及其工作。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为隶属隆阳区教育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事业编制人数383人,截止2017年12月 31日止在职教职工379人,其中教师376人,职工3人,内部设有35所完全小学,共有学生5553人。设置板桥镇中心学校、板桥小学、孟官小学、双脉小学、乌龙小学、郎义小学、沙登小学、青莲小学、小寨小学、马王小学、官坡明德小学、郭里小学、小永小学、鲁受小学、沙坝小学、北庙小学、厚庄小学、董达小学、苏家小学、土关地小学、左所小学、清水小学、李家寺小学、浪坝小学、西庄小学、妻贤小学、高海小学、北汉庄小学、罗寨小学、柳上小学、三庄小学、长岭岗小学、西河小学、阿家小学、浪麦地小学、沙河厂小学;一个民办幼儿园:板桥明华幼儿园,一个集体办幼儿园:板桥幼儿园。

3.人员情况

我校共有教职工379人,比上年增加2人,调出5人,退休2人,死亡0人,调入9人,年末379人,其中专职教师376,职工3人。遗属补助57人,享受护理费补助5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用新时代新思想统领学校全局工作,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2.开拓创新,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板桥中心学校。

3.学校形成扎实有序、有条不紊的工作氛围。

4.安全工作有实效,制定安全紧急预案,保障师生安全。

5.加强师德学习,弘扬"乐育英才、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端正教育观念。

6.提高办学水平,致力于课堂教学改革。

7.塑造学校文化,努力形成学校共同价值观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57,404,044.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404,044.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57,630.39元,下降3.3%,主要原因为:

基建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957,630.3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57,484,502.68元。其中:基本支出43,199,632.68元,占总支出的75.15%;项目支出14,284,870元,占总支出的24.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30,243.53元,下降 3.09%,主要原因为:

本年上级安排的学校建设项目相对减少,本年基建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830,243.5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99,632.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93,915.35元,下降5.04%,主要原因为:

1. 退休职工人员工资自2016年10月划归区养老保险中心管理发放,减少基本支出1,926,740.77元;

2. 学前教育非税收入资金, 减少基本支出367,174.5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7%,人均106,4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3%,人均7,6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84,8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3,671.82元,增长3.35%,主要原因为:

义务教育学生保障资金项目,新增项目支出463,671.8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84,502.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30,243.53元,下降3.09%,主要原因为:

本年基建项目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243.5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51,322,24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8%。主要用人员经费支出34,171,256.40元、维持全镇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开支3606093.73元、公务接待费14973.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85.93元、教师培训费99,725.50元、专用材料费21,868.00元、工会经费496,190.88元、学前教育临聘人员劳务费1,857,635.50元、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等助学资金4,854,900.00元、学前教育等其他助学金147,250.00元、全面改薄、校舍维修资金4,1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04,600.07元、校舍零星维修1,407,566.77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44,49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072,566.80元、退休人员安家费32,500.00元、抚恤金439,427.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7,7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全区所有教职工人员2017年度住房补贴资金617,76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159.43元,完成预算的9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185.93元,完成预算的9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73.50元,完成预算的99.8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减少使用公务用车,未使用预算资金1,814.07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单位例行节约,取消召开部分会议,上级各部门开始执行下乡交纳伙食费制度等,未使用预算资金26.5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6.57元,下降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14.07元,下降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37.50元,增长5.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减少使用公务用车,同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814.07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同比增加召开国家义教均衡检查会议资金737.5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185.93元,占66.84%;公务接待费支出14,973.50元,占33.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185.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185.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辖区学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73.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973.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类教育检查及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0元,增长0%。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23,810,827.66元,其中,流动资产29,993,179.11元,固定资产86,033,078.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784,569.9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666,484.6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86,496.95元,固定资产增加10,563,69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8,043,678.67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23,810,827.66

29,993,179.11

86,033,078.56

84,461,953.56

193,800.00

0

1377325.00

7,784,569.9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43,705.7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000,605.80元,工程采购支出1,731,193.90元,服务采购支出11,906.08元。主要用于:

(1)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校园监控设备项目492,000.00元;

(2)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多功能会议室设备项目969,500.00元;

(3)板桥中心学校办公自动化采购项目473,470.00元;

(4)学生课桌椅、办公家具采购60,900.00元;

(5)学生食堂建设、校舍零星维修项目1,731,193.9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3,705.78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实施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等助学项目,投入资金4,854,900.00元,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生活基本需要,减少贫困家庭学生辍学率。

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3,651,253.16元,保障了全镇各小学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转。

3. 实施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校舍维修项目,投入资金4,110,000.00元,满足办学需要,切实维护校舍安全。

4.教师培训费支出99,725.50元,有效促进农村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