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0-092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24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
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属于隆阳区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能管理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撰写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指导协调实施;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8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6人,事业编制人数55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职工人数66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24人,事业编制人员42人。内设机构有:教研室、电教仪器供应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围绕“发展促公平、改革活机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提质量、保证抓党建”的总体思路,发力于育人理念,人事制度,评价制度,两支队伍建设等体制机制的落实,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持续夯实义务教育,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支持民办教育,规范校外培训,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生态,全力推进2019年“改革创新提质年”工作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5,512,971.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512,971.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减少11,410,965.74元,原因为:
1.中小学党建工作经费减少477,131.87元;
2.C级校舍改造维修资金减少457,300.00元;
3.改薄资金减少60,594,300.00元;
4.长效机制资金减少10,558,000.00元;
5.教师培训费减少1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0,694,786.38元。其中:基本支出69,283,015.84元,占总支出的31.39%;项目支出151,411,770.54元,占总支出的68.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551,581.47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为:
体育股并入我局后,增加体育类项目支出1,416,000.00元,营养餐加工人员工资增加335,680,000.00,安保人员工资增加22,480,000.00元,途梦项目增加3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283,015.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83,977.26元,增长13.77%,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4%,人均852,715.14元(此处总经费包含了全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6%,人均58,903.49.00元(此处总经费包含了上缴上级和下拨学校的各种考务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411,770.54元。本年项目支出增加12,167,604.21元,其中:
1.体育股并入我局后,增加体育类项目支出1,410,000.00元;
2.营养餐加工人员工资增加33,568,000.00元;
3.安保人员工资增加22,480,000.00元;
4.途梦项目增加300,000.00元;
5.小学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结余813,3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78,786.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对比增加19,135,581.47元,主要原因:
1.体育股并入我局后,增加体育类项目支出1,410,000.00元;
2.营养餐加工人员工资增加33,568,000.00元;
3.安保人员工资增加22,480,000.00元;
4.途梦项目增加300,000.00元;
5.小学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结余813,39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11,821,37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9,974,233.74元,学前教育发展经费3,307,300.00元,小学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营养餐12,705,509.54元,初中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营养餐11,398,259.09元,高中改善办学条件2,560,000.00元,高中学生资助3,512,100.00元,第二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改薄资金19,170,000.00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资金22,606,000.00元,食堂设备购置3,690,000.00元,职业教育2,153,800.00元,保山一中老校区租赁费4,460,000.00元,营养餐加工人员工资33,568,000.00元,安保人员工资22,48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9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原文体局体育职能合并教育局的部分人员工资绩效和办公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1,67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1,101,538.60元、退休人员安家及家具费1,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7,80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41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闵行区对口支援隆阳区项目资金300,000.00元,雨露计划5,111,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26.00元,完成预算的3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26.00元,完成预算的37.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本年切实加强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次数及接待人员,严格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接待费减少18,674.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118.00元,下降3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18.00元,下降31.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切实加强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次数及接待人员,严格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接待费减少5,11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32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2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教育部门督查工作,请外省教育专家到我区培训讲学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6,665.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7,006.5元,下降13.3%,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减少1,085,747.00元,印刷费减少75,498.00元,,邮电费减少6,235.00元,维修费减少625,405.00元,培训费增加255,631.00元,接待费减少5,118.00元,劳务费减少113,117.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公务支出635,753.00元;
(2)局机关工会经费(含上划部分)122,417.00元;
(3)局机关办公设备购置53,680.00元;
(4)劳务费754,850.75元;
(5)上缴上级、下拨学校各种考务费2,909,964.3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1,294,742.74元,其中,流动资产84,725,768.00元,固定资产6,523,974.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38,141.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8,251.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1,294,742.74
|
84,725,768.00
|
6,523,974.74
|
5,527,709.49
|
|
|
996,265.25
|
|
|
45,000.0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79,944.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79,944.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79,944.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19年办学行政运转类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隆阳区教育局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民办学校)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市级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经费,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小学党建工作经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美丽中国乡村教师补助,安保人员工资,食堂人员工资等行政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97,139,297.29元。我局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局行政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97,139,297.29元,均在2019年全部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项目股室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9年行政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97,139,297.29元,结余26,610,599.38元于2020春季执行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26,610,599.38元,其中学前教育发展资金4,760,000.00元,营养餐加工人员工资、安保人员工资18,100,000.00元,体彩公益金1,419,000.00元,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教育局2019基础设施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隆阳区教育局共收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资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C级不安全校舍加固改造资金,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51,031,100.00元。计划改扩建学校19所,新建、改扩建校舍(运动场地)面积20412㎡,我局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局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51,031,100.00元,均在2019年收到,项目主要由我局校建办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资金共支付44,923,300.00元,结余6,107,800.00元于2020年继续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6107800元元,第二批“全面改薄”资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资金等下达时间较晚,城市规划区,办理手续时间较长,前期工作时间延长,导致项目进度延缓。制定时间表,线路图,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隆阳区教育局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隆阳区教育局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中职学校免杂费、助学金,高中免杂费、助学金、卡户生活补助,大学优秀贫困学子奖,东西协作补助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1,069,399.63。我局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局学生类资助类项目资金41,069,399.63元,均在2019年收到,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项目学校,由项目学校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35,959,772.63元,结余35,959,772.63元于2020春季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5,109,627.00元,其中:营养餐资金1,305,334.5元,高中卡户生活费免杂费3,691,052.50元,中等职校助学金免杂费100,240.00元,雨露计划13,000.00元,结转到下年发放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3.8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属于隆阳区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能管理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撰写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指导协调实施;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8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6人,事业编制人数55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职工人数66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24人,事业编制人员42人。内设机构有:教研室、电教仪器供应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体育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
围绕“发展促公平、改革活机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提质量、保证抓党建”的总体思路,发力于育人理念,人事制度,评价制度,两支队伍建设等体制机制的落实,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持续夯实义务教育,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支持民办教育,规范校外培训,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生态,全力推进2019年“改革创新提质年”工作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职责履行良好:各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履行,较好的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任务;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履职效益明显:严格资金使用渠道,规范各学校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社会公众或学生满意度,一切以服务学生为基础,加强项目制定、实施的规范化;
预算配置科学:科学有效的编制预算计划;足额保障基本支出;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列支;按正常的资金使用进度列支;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公示相关信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总收入225,512,971.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927,971.71元;本年总支出220,694,786.38元,基本支出69,283,015.84元,项目支出151,411,770.54元;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41,838,560.8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6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946,198,984.6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1,069,399.63元,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51,031,100.00元、行政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97,139,297.29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779,941,081.9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项目(资金42,955,975.00元),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对稳定乡村教师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通过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项目(资金6,640,000.00元),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项目(资金15,090,000.00元)进一步解决了农村学校的校舍功能室、学生宿舍紧缺问题,极大改善了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
保山市第一中学搬迁至东城后,区政府每年投入租赁资金6370000元将老校区租赁给隆阳区第一中学使用,极大地改善了隆阳区第一中学的办学条件。
2019年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投入资金2,850,000.00元,完成了部分农村学校班改项目工程,改善了农村学前教育学校校舍、图书、仪器、玩具、教具等硬件设施。
2019年厕所革命项目补助资金投入2,257,000.00元,解决了部分中小学厕所粪污治理问题,学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安保人员和食堂加工人员工资投入56,048,000.00元,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安保力量,切实改善学校食堂正常运转,提高学生就餐质量水平。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校建类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运动场、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不标准的问题,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因部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加之学年尚未结束项目正在实施,以及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等多种原因,2019年项目资金共结转37,828,026.38元。对指标结余部分,2020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继续分配使用。对于到位较晚的项目资金,2020年教育局项目实施部门会督促各学校加快各项目工程实施进度,争取2020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