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0-120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02
2020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
评价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下半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隆财监[2020]27号)文件要求,我区针对2020年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积极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隆阳区扶贫办联合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实施“雨露计划”资助项目,对隆阳区户籍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建档立卡户子女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生/年不等的资助。
2020年,我单位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有“雨露计划”1个项目,2020年可使用资金共计635.85万元(含2020年到位资金634万元和2019年结余资金1.85万元)。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最终发放588.6 万元,补助学生2138 人,资金结余47.2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雨露计划政策扶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初、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每个孩子至少学会一项有用技能,确保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能力得到提升,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步脱贫。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要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结合资助类项目的补助标准和要求;二是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和信访办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切实加强绩效管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度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得分“99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过程及产出情况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项目分春秋两个学期实施,根据隆财整合〔2020〕23号、隆财整合〔2020〕88号文,2020年可使用资金共计635.85万元(含2020年到位资金634万元和2019年结余资金1.85万元)。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雨露计划共拨付588.6万元,资助学生 2138 人,资金结余共计47.2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雨露计划资助项目确保了精准资助,及时足额补助到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六、有关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0年雨露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表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