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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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1-0326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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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26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局机关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局机关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0号),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  

2.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教育体育体制改革与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实施。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区体育社团(协会)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发展社会力量办学。  

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4.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处置突发事件。  

5.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发展教育事业。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6.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宏观管理,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7.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测全区教育体育经费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9.主管全区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区教师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报名、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校建修缮工作。  

12.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13.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及其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和目标的实现。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等工作。  

14.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5.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市综合运动会和单项比赛。  

16.研究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7.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划财务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招生考试办公室、教育工会办公室、勤工俭学校建办公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德育股、体育股、教育督导办公室,共计13个科室。下设单位5个(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教研室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电教仪器站隆阳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隆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隆阳区体育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保山、腾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区委全会精神,抓好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高水平普及、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胜收官、谋好开局、防范风险,加快推进隆阳教育体育高质量跨越发展。2021年的具体目标是: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着力提升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的通知》要求抓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确保一本上线率、本科上线率、九年级学业水平测试500分及以上人数、小学各年级质量监测合格率较2020年均有明显提升,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6%,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2%,确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5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教研室、隆阳区电教站、隆阳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隆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体育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62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58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582.6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10.21万元,同比增8.21%,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95.32元,主要为政府绩效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505.53万元,主要为新增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补助资金500.00万元,新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206.00万元,新增全国、省级文明校园奖专项资金116.76万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提高标准较上年增加302.92万元,高中公用经费地方配套专项资金提高标准较上年增加423.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582.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82.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82.68万元(本级财力18582.6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10.21万元,同比增8.21%,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95.32元,主要为政府绩效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505.53万元,主要为新增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补助资金500.00万元,新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206.00万元,新增全国、省级文明校园奖专项资金116.76万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提高标准较上年增加302.92万元,高中公用经费地方配套专项资金提高标准较上年增加423.0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582.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58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32万元,同比减8.96%,主要原因是政府绩效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7613.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5.53万元,同比增9.35%,主要原因是新增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补助资金500.00万元,新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206.00万元,新增全国、省级文明校园奖专项资金116.76万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提高标准较上年增加302.92万元,高中公用经费地方配套专项资金提高标准较上年增加423.0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50101教育支出-教育管理职务-行政运行支出4859.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各学校集中连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支出;  

2.205020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支出2719.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培训、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等支出;  

3.205020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支出408.73万元,主要用于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支出;  

4.2050203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支出196.36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支出;  

5.2050204教育支出-普通教育-高中教育支出186.07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杂费专项资金、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等支出;  

6.2050299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9798.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工会经费、其他公用支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专项资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原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老校区租赁专项资金、农村教师岗位补贴专项经费、高考、中考成绩优异学校奖励专项资金、引进人才资金(民营教育发展资金)专项资金、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保山第十一中学公用经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专项经费、民族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保山一中老校区租赁费专项资金、公费师范生补助专项资金、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保人员工资专项经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第十一中学工作人员乡村生活差异化补助资金、教师培训经费、义务教育质量检测购买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美丽中国”项目补助专项经费、保山第十一中学学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经费、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补助资金、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经费等支出;  

7.2050302教育支出-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中职学校(承谦伏羲)免杂费补助资金、国家助学专项资金支出;  

8.20703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体育竞赛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团组参加保山市第五届体育运动会经费支出;  

9.20703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体育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老体协活动专项经费支出;  

10.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6.76元,主要用于国家、省级文明校园奖专项资金支出;  

1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4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3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69.06元,项目支出17613.62万元)。  

1.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362.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313.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31.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30201办公费3.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9)30205水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水费;  

10)30206电费0.06万元,主要用于电费;  

11)30207邮电费1.56万元,主要用于邮电费;  

12)30211差旅费2.26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  

13)30215会议费3.56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  

14)30216培训费3.36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  

15)30226劳务费1.58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  

16)30228工会经费13.95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  

17)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7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  

18)30305生活补助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护理费。  

2.项目支出:  

1)30199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2.3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级文明校园奖专项资金532.37万元;  

2)30201办公费3037.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公办高中公用经费及其他维持办学运转的资金;  

3)30214租赁费1026.00万元,主要用于保山一中老校区租赁费637.00万元,原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老校区租赁专项资金389.00万元;  

4)30216培训费164.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50.00万元,隆阳区团组参加保山市第五届体育运动会经费70.00万元,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14.0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15.00万元,老体协活动专项经费15.00万元;  

5)30226劳务费2910.4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专项经费1631.4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保人员工资专项经费12790.00万元;  

6)30226劳务费2910.4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专项经费1631.4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保人员工资专项经费12790.00万元;  

7)30227委托业务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质量检测购买服务工作专项经费11.00万元,教师招聘专项经费14.00万元;  

8)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补助资金500.00万元;  

9)30302退休费116.76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省级文明校园奖专项资金;  

10)30305生活补助8176.44万元,主要用于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专项资金,农村教师岗位补贴专项经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美丽中国”项目补助专项经费,公费师范生补助专项资金、第十一中学工作人员乡村生活差异化补助资金,乡村教师生活奖补中央专项资金等;  

11)30308助学金569.47万元,主要用于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保山第十一中学学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民族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中职学校(承谦伏羲)免杂费、助学金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杂费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等;  

12)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215.00万元,主要用于第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0.00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专项资金100.00万元,杨柳民族中学运动场边坡支砌挡土墙项目建设补助专项资金15.00万元;  

13)31003专用设备购置241.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洗手设施建设专项资金35.00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经费206.00万元;  

14)31005基础设施建设100.00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万元,较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58.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我部门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万元,较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58.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坚持厉行节约原则,精简会议压缩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我部门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共申报项目4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4个,财政预算安排17613.62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4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6726.4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1年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补助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着力提升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的通知》、《隆阳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和引进办法》内容,即区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与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引进培养,大力表彰教育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在隆阳区任职任教并符合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标准的教育工作者补助:对市级及以上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除上级补助外,区级按照10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区级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按照5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组建工作室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按照20000元/人/年给予工作室经费补助。以上经费补助不包括国家和省市区规定应享受的经费。  

(2)引进的人才工作生活补助:区外引进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聘期内,按照国家级10000元/人/月、省级6000元/人/月、市级3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工作生活补助;优秀中青年校长和骨干教师按照国家级5000元/人/月、省级3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引进人才享受月工作生活补助周期不超过3年,区外引进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的工作生活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补助项目≧6个  

②质量指标:资金补助准确率=100%  

③时效指标:资金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无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促进隆阳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85%  

(二)集中连片特困乡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  

1.总体目标  

1)进一步完善保障乡村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长效机制,建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长期任教、终身从教,稳定乡村学校骨干教师队伍,促进乡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  

2)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行全区统一差别化政策,根据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划分四个补助档次及标准,重点向教学点、村小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其中,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教职工补助标准为300元/人/月,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教职工补助标准为500元/人/月,乡镇政府所在地外学校教职工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完小外教学点教职工补助标准为700元/人/月。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发放教师人数≧7658人  

②质量指标:补助人数占乡村教师比例=100%  

③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100%  

④成本指标:补助标准=300-700元/人/月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100%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  

(4)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教师满意度≧95%  

)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专项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依据云教财〔2017〕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云学生营养办函〔2013〕17号《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2021年按从业人员数与学生数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1087人。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每月补助食堂从业人数≧1087人、应配备营养餐加工人员校点数≧331个校点个  

②质量指标:营养餐加工人员持有健康证=100%  

③时效指标:资金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工资标准=1500元/人/月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享受营养餐加工服务学生≧96500人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40%  

(5)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享受营养餐加工服务学生满意度≧8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53万元,较上年增加0.57万元,同比增加1.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