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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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60920-00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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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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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机编〔201013号),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瓦马中心小学、汶上小学、上拉堡小学、安邦小学、瓦马中心幼儿园、瓦马阳光幼儿园、安邦幼儿园。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9人(离休0人,退休69人),年末学生1484人,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承担着56个教学班级的教育教学任务(其中学前教育12个教学班373人,小学教育44个教学班1484人)。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创优质高效课堂”为核心工作,以提高教师素养为重点,以活动为载体,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民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为促进隆阳教育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5年度收入合计26,055,663.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55,663.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22,167.33元,增长8.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2,167.33元,增长8.4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减少187,760.00元;小学教育减少1,162,273.46元;特殊学校教育增加29,843.39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增加233,96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增加24,000.00元;养老保险支出增加1,535,121.92元;职业年金增加329,430.43元;死亡抚恤增加449,658.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4,208.13元;医疗保险增加693,423.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53,338.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609,442.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60,505.0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7,569.68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38,080.00元;彩票公益金增加9,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5年度支出合计26,055,663.55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6,718.18元,占总支出的76.71%;项目支出6,068,945.37元,占总支出的23.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22,167.33元,增长8.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5,501.21元,增长11.34%;项目支出减少13,333.88元,下降0.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035,501.21元,人员经费增加2,002,234.21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94,114.21元,原因为:人员增加及政策性调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8,12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3,267.00元,原因为:上年工会经费拨款不足。项目支出减少13,333.88元,学前教育减少187,760.00元,其中:教育经费减少187,760.00元,公用经费增加33,267.00元,助学金减少263,558.60元,免保教费省级补助增加248,870.00元;小学教育减少1,162,273.46元:营养餐补助减少364,556.07元,公用经费增加33,267.00元,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30,000.00元无增减,助学金减少263,558.60元,特教公用经费增加29,843.39元;抚恤金增加465,538.80元;政府性基金化债支出增加138,080.00元,彩票公益金增加9,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86,718.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30,949.18元,占基本支出的99.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769.00元,占基本支出的0.78%。人员经费人均133,992.90元,公用经费人均1,052.4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68,945.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运转类项目经费2,686,684.37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资助类项目经费2,762,960.00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和28个较少民族补助等。

3.优秀教师奖励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区级奖励补助。

4.死亡抚恤金项目经费465,538.80元,主要用于死亡教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97,063.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相比增加1,978,567.33元,增长8.24%,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21,081,95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9%,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0%。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9,658,725.18元,零星维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2,686,684.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8,498.80元,资本性支出65,162.2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依据202410月的工资数据,因人员变动和部分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7,93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1%,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支出2,157,352.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9,430.43元,死亡抚恤支出465,538.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387.7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依据202410月的工资数据,因人员变动和缴费基数变更,导致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7,17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902,769.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1,396.0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012.0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依据202410月的工资数据,因人员变动和缴费基数变更,导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50.49元,决算为8,850.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9.85元,下降8.1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50.49元,决算为8,850.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9.85元,下降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50.49元,支出决算为8,850.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9.85元,下降-8.1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50.49元,决算为8,850.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只支付了燃油费、保险费等,未支付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89.85元,下降-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未支付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及开展工作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9,071,939.46元,其中,流动资产1,787,493.44元,固定资产17,253,467.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978.6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86,827.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58,282.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4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4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4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43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