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18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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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19-09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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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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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17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18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华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属于隆阳区教育局的下属部门,属于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发挥中心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构建和谐的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47人,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47人。 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59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47人。辖区学校有:官田小学、太平明德小学、打渔小学。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学校硬件建设,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与永昌小学合作,形成和美教育的新理念。加强辖区内教师教育教学交流。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1.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071,636.16元。其中:基本支出8,510,037.16元,占总支出的93.81%;项目支出561,599.00元,占总支出的6.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071,636.16元。其中:基本支出8,510,037.16元,占总支出的93.81%;项目支出561,599.00元,占总支出的6.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10,037.1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1,59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1,826.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7,767,43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2%;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1,4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9%;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 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1,826.16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7,007,049.76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07,049.76元,其中: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759,897.80元,死亡抚恤增加155,364.80元,退休人员安家费增加3,300.00元,在购房补贴增加152,760.00元,特殊教育增加11,967.00元,学前教育贫困补助增加16,890.00元,小学教育增加5,906,870.1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160,999.00元,营养改善计划增加155,300.00元,学前贫困教育补助项目增加3,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8,909,573.91元,其中,流动资产5,663,733.98元,固定资产3,245,839.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增加非流动基金增加3,188,679.93元。固定资产增加3,188,679.93元,其中:土地房屋和构筑物增加1,815,302.50元,由河图中心划拨1,815,302.50元;通用设备增加元,由河图中心划拨292,723.35元;薄改配备287560.00元,新购增加19,510.00元,永昌中心学校划入591,730.00元。图书、档案增加47,097.08元,河图中心划拨47,097.08元,家具用具装具和动植物增加134,757.00,永昌中心划拨7,105.00元,河图中心划拨127,652.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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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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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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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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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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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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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909573.91 |
5663733.98 |
3245839.93 |
1815302.5 |
0 |
0 |
1430537.43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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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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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5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5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60253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隆阳区教育局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共收到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学校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01,540.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一是精心组织,保证质量。由校领导召集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01,540.00元,均在2018年收到,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项目小学,由项目小学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301,350.00元,结余190.00元于2019春季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190.00元,为第一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属于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18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260,249.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下达我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60,249.00元,均在2018年全部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财务室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青华中心学校2018年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260,249.00元,结余0.00元于2019春季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
5.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属于隆阳区教育局的下属部门,属于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发挥中心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构建和谐的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47人,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47人。 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59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47人。辖区学校有:官田小学、太平明德小学、打渔小学。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在隆阳区教育教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学校硬件建设,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与永昌小学合作,形成和美教育的新理念。加强辖区内教师教育教学交流。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收入9,071,826.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71,826.1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9,071,826.16元,其中基本支出8,510,037.16元,项目支出561,599.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561,789.00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01,540.00元,行政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60,249.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561,599.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完成了官田小学、太平小学班改幼工程,极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助学贷款工作经费54540.76元,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数额较小,原因主要是属于指标结余,学前教育困难家庭补助资金项目刚刚实施。
对指标结余部分,2019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继续分配使用。2019年青华中心学校项目实施会加快各项目实施进度,争取2019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18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