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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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19-0917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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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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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17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监督和检查辖区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6)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7)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9)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调资、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1)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围绕一个中心——提高教学质量
坚持实施“素质教育”不动摇,面向全体,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紧紧围绕“不断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为大幅度大面积提高全体学生的全面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始终抓住教学质量不放松,2018年教学成绩较上年上升九个名次。
1.落实课程计划,规范办学到位。认真做好课程计划落实的指导与督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各校检查学校的课程安排情况,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以查课表、个别访谈为主,逐项逐门功课进行校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正,并严肃提出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计划。
2.向管理要质量。强化教学计划,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管理。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安排,实施推门听课制度,对教师的备课、作业、计划进行月查、期中、期末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督促教师自觉执行计划,强化事业心、责任心,并把检查结果进行量化,和教学质量检测成绩纳入各校年终考核项目之中,促进教师的教学工作走上正常轨道。
3.重视教师的培训,向教科研要质量。我们突出校本培训,以校本培训,校本教研为主,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4.构建“五星生态课堂”。学期伊始,以片区进行“五星生态课堂”模式打造展示课,推进全镇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二)贯彻一条主线——强化养成教育
为实现素质教育的阶段性目标,引导师生自觉提升自身的内在素养,长期以来,我们始终抓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不放松,进行开学第一周“养成周”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月度人物”评比,大力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两会一活动”(周一晨会、周末班会、团队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养成教育与训练,把学生守则、行为规范,特别是经过细化了的“学生一日常规”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落实到每个学生每天生活的每个时段,在原有校园“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的基础上拓展校本课程,挖掘“汉文化”,努力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
(三)夯实一个基础——落实常规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增强教育实力、激发教育活力、彰显教育魅力,结合汉庄镇教育实际,通过组织召开教代会,修订并完善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职称评聘方案”,“教职工请假制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等,以“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为办学目标,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尝试做好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四)突出一个重点——保障校园安全
以“上医治未病”思想为指导,以师生的“身心两安两健”、社会稳定为目的,以“大禹治水”为根本方法,以“做实、做细、做精”为基本要求,以“因校、因事、因人而异,一事一策”为原则来开展工作。坚持通过开学“安全周”、“五有”(升旗仪式后有安全教育,大型活动有应急预案,班会队会有安全内容,放假前有安全警示和温馨寄语,每期板报有安全知识)活动,实现“学校安全无事故、在校学生零伤亡”。
(五)注重一个根本——加强“三个建设”
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学校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就是不断完善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去约束师生行为,坚持依法办学。队伍建设主要要重视校长、教师、家长这“三支队伍”建设。总要求是“清修实践、正学博文”。用多种办法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和学历进修,各校(园)长外出培训学习18人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共计309人次。
学校文化建设本着“传统可用,创新可为”的学校文化发展理念,坚持把学校文化建设还给师生,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着力打造以“优秀传统文化、非遗文化、红色经典文化”为主的特色学校文化。达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目的。第一步先进行“五个一”建设,即:一舞台、一屏风(《弟子规》)、一旗台(三合一)、一棋园、一书吧。第二步着力于文化的“内化于师生的心,外化于师生的行”。
(六)以“党建进校园”为切入点,狠抓作风建设
按照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和“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着力解决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传播正能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了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我们以“务实”为基点,狠抓作风建设。
1.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台账。中心学校做到每逢办公会议必讲党风廉政的意义,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新的要求。严肃纪律,规范办事程序,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公开栏,推行政务公开。做好群众的来访工作。一年来全镇没有发生重大的事故,没有出现违纪违法的人与事,促进了和谐学校的建设。全面推行校务(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落实“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制度,有效杜绝了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确保了义务教育经费的规范使用,取信于教师,取信于人民群众。
2.推动班子建设,务实工作作风。强调班子成员转变工作作风,说话讲“精”,做事讲“细”,成绩讲“实”。下学校不做“观花”工作,不做“蜻蜓”干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就其位,各做其事。
3.实行中心学校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分管+挂钩+责任”三线管理制度,即:分管多项工作、挂钩一所学校、责任一个年级”。为了务实工作责任,实行挂钩人员的绩效工资与挂钩学校的工作情况直接挂钩,要求挂钩人员经常性地到所挂钩学校开展工作(每月至少4次),结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搞好调查研究,把学校的基层意见及时、如实地集中到中心学校来;及时总结所挂钩学校在学校管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学校及时整改。
4.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打造汉庄第二示范小学党支部党建示范点一个,汉庄中心小学党支部、西片党支部党员活动室两个。
2018年,汉庄镇中心学校党总支部获“先进党总支”、“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汉庄镇中心学校被授予“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教育部重点课题《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价值教育的校本化研究》 中华文化习养实验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学校”、“保山市饮食健康保健协会学生营养健康促进实践基地”、“隆阳区‘生态课堂’创建示范学校”、“隆阳区第十三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市级课题《农村小学构建“生态课堂”的行动研究》于4月结题;市级重点课题《农村小学“非遗文化”进校园的实践探究》、市级课题《区域农耕文化进校园的实践探究》已报送结题报告;市级重点课题《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小学生品德教育的评价研究》在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4,078,75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10,259.88元,占总收入的97.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68,500.00元,占总收入的2.5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910,631.37元,减少28.99%,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759,131.3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670418.8元。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减少88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项目减少6,845,281.21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000.00元。
3.事业收入增加868,5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4,076,499.88元。其中:基本支出27,635,729.88元,占总支出的81.10%;项目支出6,440,770.00元,占总支出的18.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912,891.37元,减少28.99%,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4,459,400.1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670,418.8元等。
2.项目支出减少9,453,491.21元,其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减少88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项目减少6,845,281.21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35,729.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59,400.16元,减少13.89%,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670,418.80元。原因是2017年9-12月减少了93名教师,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408,220.00元,津贴补贴减少802,510.00元等。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960,930.62元。原因是:2017年9月部分学生被划入新成立的永盛中心学校,所以办公费减少497,384.21元,零星维修费减少257,745.2元,会议费减少12,612.4元了。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661,851.20元。原因是购房补贴减少410,694.00元等
4.资本性支出减少166,199.5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8%,人均126,17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2%,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是6,1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40,77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53,491.21元,减少59.48%,主要原因是:
1.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减少880,000.00元。
2.非税成本性支出项目减少6,845,281.21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77,999.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6%。与上年对比减少14,759,131.37元,减少30.79%,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4,459,400.16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670,418.8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960,930.62元等。
2.项目支出减少9,453,491.21元主要为: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减少88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项目减少6,845,281.2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29,528,88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592,264.00元;学前教育家族经济困难补助131,400.00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137,400.00元,民办教育发展资金226,000.00元,义务教育办公经费2,575,651.28元,遗属补助118,022.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3,658,400.00元,特殊教育办公经费89,75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1,23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1%。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3,152,400.80元,退休人员家具费、安家费10,000.00元,退休人员病故抚恤费158,838.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27,8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学校2017年住房补贴资金327,87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03.10元,完成预算的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03.10元,完成预算的2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学校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65.90元,下降2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65.90元,下降29.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103.1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03.1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03.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德宏洲盈满县弄璋旼中小学、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小学到校交流、保山市名校长工作坊启动仪式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3,640,277.37元,其中,流动资产19,639,470.81元,固定资产14,000,806.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结转结余2,26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66,235.2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772,191.10元,固定资产减少5,096,304.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535项,账面原值1,197,518.1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无偿划拨给永盛中心学校办公用品类资产578项,资产账面原值1,729,943.89元,无偿划拨给永盛中心学校房屋3,340.00平方米,账面原值3,018,386.06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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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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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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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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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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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3,640,277.37 | 19,639,470.81 | 14,000,806.56 | 7,571,328.77 | 0 | 0 | 6,429,477.79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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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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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5,090.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0,845.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9,444.8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5,090.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792,060.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按规定时限组织实施。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汉庄镇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处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792,060.00元,均在2018年收到,我校及时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3,789,800.00元,结余2,260.00元,于2019春季学期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决算公开表(附表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2,260.00元,其中2,260.00元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属于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分配使用。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学校运转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650,970.00元。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学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汉庄镇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处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校运转类项目资金2,650,970.00元,均在2018年全部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汉庄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2,650,970.00元,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决算公开表(附表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无运转类项目结余。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属隆阳区教育局下设职能管理部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对辖区内各小学、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镇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撰写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指导协调实施;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20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209人。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208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208人。内设机构有:汉庄镇中心小学、汉庄镇第二示范小学、汉庄镇贾官小学、汉庄镇水碓小学、汉庄镇彭林小学、汉庄镇左龙小学、汉庄镇蒿子小学、汉庄镇诸葛堰幼儿园。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2018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收入34,078,75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10,259.88元,事业收入868,500.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34,076,499.88元,其中基本支出27,635,729.88元,项目支出6,440,770.00元,结转结余2,26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18年决算公开表(附表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汉庄镇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处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6,443,030.00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792,060.00,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650,97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6,440,77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投入我镇资金226,000.00元,改善了农村学前教育学校校舍、图书、仪器、玩具、教具等硬件设施。
通过校舍维修,进一步解决了我镇学校的校舍、功能室、学生宿舍紧缺问题,极大改善了办学条件。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校舍、设施的修缮,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运动场、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不标准的问题,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2,260.00元,原因主要是区级多下了指标。
对指标结余部分,2019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继续分配使用。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18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