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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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19-091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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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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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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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部门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40人。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128人,内设机构有:瓦房小学、党东小学、桂花小学、平安小学、党西小学、浪戛小学、上寨小学、麦庄小学、梅兰山小学、白龙井小学、徐掌小学、木瓜林小学、四棵树小学、干塘小学、巴戛小学、保和小学、油房明德小学、瓦河小学、水源小学、喜坪小学。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2,356,818.21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2018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格致田园”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校本教研得到稳步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紧密联系,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构建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及学生营养餐补助全部落实到每个学生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厉行节约,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现象。定期进行“三务”公开,接受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监督。2018年1月以来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2,356,818.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52,493.21元,占总收入的96.8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704,325.00 元,占总收入的3.15%;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78012.85元,增长9.29%,主要原因为:

1. 教师工资,新增收入1,373,687.85元。

2. 事业收入,新增收入704,32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2,490,739.3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817,305.21元,占总支出的74.77%;项目支出5,673,434.09元,占总支出的25.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77,712.96元,增长9.29%,主要原因为:

1.教师工资,新增支出1,373,687.85元。

2.事业收入,新增支出704,32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17,305.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86,949.85元,增长22.4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56,603.80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2.48%,主要为:基本工资经费增加826,213.00元,绩效工资增加691,450.8元, 工作性补贴738,940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830,346.05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02.54%,主要为:非税返还经费704,325.00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经费126,021.05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7%,人均121,7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7% ,人均9,7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占基本支出的0.8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73,434.09元。比上年减少909,236.89元,降低13.81%,主要原因为:

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8年建设项目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减少1,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86,414.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7%。与上年对比增加1,373,687.85元,增长6.77%,主要原因为:

1.教师工资,新增支出669362.85元;

2.事业收入,新增支出704,32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9,873,29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2%。。主要用于:

1)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元。属于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奖励金。

(2)学前教育1,240,825.00元。其中贫困幼儿补助193,500.00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1,038,825.00元,幼儿教师培训支出8,500.00元。

3)小学教育19,063,275.70元。其中人员工资13,523,255.40元,全乡18所完小2个教学点的水电费、日常办公费用、零星维修等费用1386943.64元,工会经费171,611.21(含上划部分),营养餐资金及寄宿生补助3,216,322.00 元,各完小设备购置765,143.45元。

4)特殊学校教育资金173,517.00元。其中2018年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173,517.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2,54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1,689,341.60元、退休教师安家及家具费3,2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0,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学校教职工2018年度住房补贴资金220,58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决算数与预算数。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本单位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都无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7,643,740.07元,其中,流动资产11,188,441.59元,固定资产16,455,298.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18,550.6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98,298.61元,固定资产增加920,25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643,740.07

11,188,441.5

916455298.48

12325973.51

 

 

4129324.9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7,835.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3,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3,945.6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9,08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助学金,奖励金,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369,200.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召集完小业务人员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房乡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369,200.00元,均在2018年收到,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学校,由学校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3,369,200.00元,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瓦房乡中心学校绩效目标已全部执行完毕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2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完小,纳入学校教师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8保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2018年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项目资金,市级专项资金2,315,129.24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召集完小业务人员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房乡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2,315,129.24元,均在2018年收到,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学校,由学校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8年公用经费资金共支付2,304,234.0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0,895.15 元,于2019春季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 10,895.15 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10,895.15 元,2019年春季已实施结束。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2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完小,纳入学校教师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本单位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部门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40人。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128人,内设机构有:瓦房小学、党东小学、桂花小学、平安小学、党西小学、浪戛小学、上寨小学、麦庄小学、梅兰山小学、白龙井小学、徐掌小学、木瓜林小学、四棵树小学、干塘小学、巴戛小学、保和小学、油房明德小学、瓦河小学、水源小学、喜坪小学。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2018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2,501,634.45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2018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格致田园”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校本教研得到稳步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紧密联系,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构建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及学生营养餐补助全部落实到每个学生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厉行节约,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现象。定期进行“三务”公开,接受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监督。2018年1月以来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收入22,501,634.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52,493.21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4,816.24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704,325.00元。支出22,490,739.30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7,305.21元,项目支出5,673,434.0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召集完小业务人员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房乡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2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5,684,329.24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369,200.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315,129.24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5,673,434.09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2,356,818.21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2018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格致田园”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校本教研得到稳步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紧密联系,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构建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及学生营养餐补助全部落实到每个学生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公用经费类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18仍有结转结,原因主要有资金到位较晚,同时学校2019年开学需要使用资金。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18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分管领导,挂片领导、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