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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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21-0924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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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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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1-09-24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单位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引领
(1)党建引领,强化理论学习。以党总支牵头坚持以上率下,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教职工学习教育,每月召开校园长(党总支会议)至少2次,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面向了全体党员,又针对了全体教职工。
(2)做好“校村联建”工作。瓦渡乡中心学校党总支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与瓦渡乡平场子村党总支、土官村党总支开展校村联建活动8场次。活动上,各支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扎实开展好普法等宣传。
(3)做好志愿服务,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2020年2月,学校党员教师放弃寒假休息时间,组成专班,通过志愿服务行动积极加入、支援到瓦渡乡统筹进行的疫情防控工作,冲在战“疫”第一线。一是参与卡点守卡执勤,二是参与村组人居环境提升及消毒,三是入户开展宣传、提示。除志愿服务外,为平场子村、土官村疫情防控卡点支援水果、食品和蔬菜。
(4)强化好育人阵地。一是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全员参与学校法治工作,参加道德与法治培训62人次,54名《道德与法治》(思政课)教师为学校的课程开展夯实了基础。二是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主题中队会、“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致敬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活动。2020年7月1日,党总支策划了“红领巾心向党——传承红色精神”观影活动,影片作为灵动的思政课教材,让全校师生爱党、爱国的信念更加坚定。
(5)做好思政课讲座。2020年7月8日,我为500名学生及家长及作主题为“诚信做人,感恩立德;你若努力,惊艳自来”的讲座,此外,我连续四年兼任学校六年级道德与法治课。2020年8月25日,我为全乡教职工进行“筑红色信仰,育山区英才”主题讲座。
2.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2020年瓦渡中心学校紧紧围绕全区教育“让学生更爱学校,让教师更有尊严,让教育更有价值”总体工作目标,按照教体局“安全工作评价指标”的要求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安全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格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安全工作任务目标。
(1)准确把握安全工作思路重点。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预防发展”的原则,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各校(园)安全责任细化,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认真利用晨会、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班队会等途径,根据季节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反对邪教、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等安全教育。发放森林、草原防火,扫黑除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预防溺水告家长书,寒暑假告家长书2万多份,利用家长会、家访、微信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疫情防控、预防传染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编辑、转发信息达60多条次。
(3)扎实开展培训。通过开展有关安全活动对师生进行了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认真开展了消防和安保器材使用的培训,进行了突发事件自护自救,紧急疏散、逃生,预防食物中毒,消防,反恐防暴演练,防震减灾演练等达154场次,并收集照片及材料存档。
(4)加强检查,严格管理。中心学校根据季节不同对有关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防意外等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问题30条,整改完成30条。
(5)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完小和班主任、任课教师、后勤教辅人员、住宿生家长等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与家长或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书达2000多份。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6)狠抓落实,变“堵”为“疏”。在各完小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中心学校的方片挂钩领导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留隐患点。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校园安全方面的规定和应急预案,各类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坚持24小时值班值勤制度,学校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在校园治安巡逻,规定中心学校在学生全体离校前必须有人在校园值班,值班值勤制度在应对可能的突发事件、确保晚间校园平安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重点搞好周末、假期值班安全。
3.教育科研工作取得较好发展
除春季学期、秋季学期教职工大会外,2020年5月28日、7月14日、11月22日、12月3日,学校党总支分别召开质量提升、课堂教学研讨,一起学习了“校长苦管、教师苦教、学生苦学、家长苦供”的四苦精神,开展了相关研讨活动,根据学校存在问题摆问题瓶颈、找策略方法。
(1)教学常规工作较好规范。学校针对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散乱差”及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并出台了相关规定,并通过“瓦渡乡中心学校日常督查整改栏”进行检查通报,为质量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
(2)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前进。在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监测科目中,2020年8月,学校在全区26所学校六年级排名第7、三五年级第9;2020年11月,期中监测在隆阳区六年级排名第7,四年级排名第11。各教师稳步发力,力争保持或使教育成绩有较好提升。
(3)教师得到较好培训。小学、幼儿阶段教师参加各类培训260余人次,其中,新参工作教师培训40人次,学校投入培训经费4.2万元。各项培训开阔了学校教师视野,为更好开展乡内教学工作提供了保证。
4.基础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学校基建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严格按照“十三五”规划进程进行,截止目前为止学校全面改薄项目库中的建设已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仍有2个项目前期工作有序进行。
(1)幼儿园项目落地。建筑面积3471.03平方米,总投资约1685.71万元的瓦渡乡中心幼儿园于11月5日竣工验收并交由学校。建筑面积1825.01平方米,总投资约757.14万元的瓦渡乡东山幼儿园于11月5日竣工验收并交由学校。
(2)完成一般项目建设。总投资43万元的垭口、安和、土官、平林子、荒田、打坪、平场子旱厕改造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总投资90余万元对安和、浪坝等七所小学进行了变压器升级改造,实现了学校食堂电气化。其余零星维修共投入35万元,扩充了打坪小学围墙、安装打坪、荒田小学太阳能、购置了中心小学置物架等等,大大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
(3)新增项目有序落实。建筑面积373.74平方米,总投资约150万元的浪坝小学食堂、厕所浴室已获发改批复,现正在进行土地调规。瓦渡乡中心小学综合楼项目建筑面积1704平方米,现处于设计阶段。
5.教育扶贫工作
(1)基础数据汇报。瓦渡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11所学校,其中小学10所,54个教学班,在校生1686人,建档立卡在校生493人,送教入户7人(1人无残疾证),教职工110人;初级中学1所,14个教学班,在校人数519人,建档立卡在校生162人,教职工58人。在校残疾儿童31人。其中:初中6人(送教入户1人);小学25人(送教入户6人)。
(2)惠民资金发放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积极协调争取多项学生资助和社会捐赠。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积极协调争取多项学生资助和社会捐赠。2020年共落实各项惠民补助436.25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阶段资助350人,落实补助资金10.5万元;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19.6万元,受益学生1677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落实补助资金134.8万元,受益学生1686人;发放2020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55.35万元,受资助学生160人;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145人,落实贷款资金116万元。同时实施政协爱德基金E万行动及社会各界对我校进行的各项资助、捐赠等活动,为我校的学生资助及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添砖加瓦。
(3)多途径多方式加强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各小学、幼儿园校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对资助意义、资助类别、资助项目等内容的宣传,利用开学典礼、家长会等有利时机进行密集宣传,保证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平时教学中,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的具体举措。
(4)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学校党总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校村联建”工作进行了有效融合,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工作制度,高质量落实惠民政策,发放惠民政策宣传资料7000余份,对小学阶段6名特殊儿童送教上门120余次,做到零辍学,为瓦渡乡脱贫攻坚发挥了应有作用。
6.社会关爱
2020年1月,隆阳区妇联,保山市广信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保山市星贝儿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公司到瓦渡乡三坪小学、平林子小学捐赠作业本9200本,并对平林子小学困难孤儿进行了帮扶;6月2日,隆阳区妇联,保山市永昌艺术幼儿园为瓦渡乡安和小学、平林子小学捐赠广播设备2套;7月1日,成龙慈善基金会、保山市福建泉州商会、保山市骑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中心小学、浪坝小学进行百人一帮一帮扶捐赠和校服捐赠,11月6日,保山市梓程商贸有限公司、保山市睿晨工程有限公司到平场子小学捐赠校服。
7.相关成绩
(1)幼儿园等级评定。2020年12月9日,申报的瓦渡乡三坪幼儿园顺利通过了云南省三级一等示范幼儿园评估(认定文件待下发)。截止目前,全乡七所公立幼儿园全部被认定为云南省三级一等示范幼儿园。民办小英姿幼儿园待评估,使瓦渡乡公办幼儿园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化。
(2)申报工作。瓦渡乡荒田小学获得区级平安校园、土官小学申报市级平安园。垭口小学、打坪小学、平场子小学申报“区级语言文字合格达标学校”。安和小学、浪坝小学、打坪小学获得市级文明校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收入合计18,738,266.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38,266.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03,622.34元,增长6.26%,主要原因:
学前教育减少12,477.68元、小学教育增加1,396,031.30元、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增加98,460.00元、特殊学校教育增加121,69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4,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49,145.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20,060.90元、死亡抚恤减少360,51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507.54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38,62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62,369.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83,242.34元、购房补贴减少165,815.00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支出合计13,952,704.74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9,057.42元,占总支出的92.45%;项目支出1,053,647.32元,占总支出的7.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69,961.75元,下降19.92%,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减少1,198,424.04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60,868.20元、津贴补贴减少1,080,294.80元、绩效工资增加65,04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49,145.1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89,514.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9,11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2,369.20元、其他社会
保障缴费减少81,224.80元、退休费减少4,800.00元、抚恤金减少360,518.00元、生活补助减少60,326.10元、奖励金增加100,000.00元;
2.公用经费减少58,526.50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54,322.50元、劳务费增加35,058.00元、工会经费减少147,907.00元;
3.项目经费减少2,213,011.21元,主要为:学前教育减少213,392.36元、小学教育减少1,828,528.86元,其他职业教育支出减少77,860.00元、特殊学校教育减少43,230.00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99,057.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6,950.54元,下降8.88%,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减少1,198,424.04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60,868.20元、津贴补贴减少1,080,294.80元、绩效工资增加65,04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49,145.1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89,514.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9,11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2,369.20元、其他社会
保障缴费减少81,224.80元、退休费减少4,800.00元、抚恤金减少360,518.00元、生活补助减少60,326.10元、奖励金增加100,000.00元;
2.公用经费减少58,526.50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54,322.50元、劳务费增加35,058.00元、工会经费减少147,907.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02,999.42元,占基本支出的97.70%,人均114,572.7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058.00元,占基本支出的2.30%,人均2,691.4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3,647.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13,011.21元,下降67.75%,主要原因:
1.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136,742.35元;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减少76,650.00元;
3.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减少51,338.02元;
4.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减少1,124,317.91元;
5.2018和2019年度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减少3,250.00元;
6.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减少422,820.00元;
7.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减少619,212.93元;
8.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上级补助资金增加402,000.00元;
9.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减少52,820.00元;
10.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减少77,860.00元;
11.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减少5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645.83元,主要为:办公费645.83元;二是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26,850.00元,主要为:助学金26,850.00元;三是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中央补助43,821.98元,主要为:办公费3,260.00元、印刷费3,424.70元、电费26,191.32元、差旅费4,580.00元、维修(护)费2,715.96元、培训费3,650.00元;四是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278,862.44元,主要为:办公费160,359.53元、差旅费700.00元、维修(护)费112,795.41元、培训费5,007.50元;五是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上级补助资金402,000.00元,主要为:助学金402,000.00元;六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287,157.07元,主要为助学金287,157.07元;七是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4,310.00元,主要为办公费4,898.49元、电费9,411.5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2,704.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19,961.75元,下降19.69%,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减少1,198,424.04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60,868.20元、津贴补贴减少1,080,294.80元、绩效工资增加65,04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49,145.1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89,514.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9,11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2,369.20元、其他社会
保障缴费减少81,224.80元、退休费减少4,800.00元、抚恤金减少360,518.00元、生活补助减少60,326.10元、奖励金增加100,000.00元。
2.公用经费减少58,526.50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54,322.50元、劳务费增加35,058.00元、工会经费减少147,907.00元。
3.项目支出减少2,163,011.21,主要为①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136,742.35元;②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减少76,650.00元;③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减少51,338.02元;④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减少1,124,317.91元;⑤2018和2019年度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减少3,250.00元;⑥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减少422,820.00元;⑦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减少619,212.93元; ⑧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上级补助资金增加402,000.00元;⑨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减少52,820.00元;⑩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减少77,8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1,271,01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9,921,311.00元,日常公用经费296,058.0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645.83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26,850.00元、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中央补助43,821.98元、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278,862.44元、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402,0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287,157.07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4,31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1,13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304,077.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57,058.8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0,55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505,112.2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6,550.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8,889.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校没有预算“三公”经费,同时也没有“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2020不涉及此项公开内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0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0,642,375.68元,其中,流动资产14,789,058.48元,固定资产13,428,808.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24,509.1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64,245.9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40,714.95,固定资产减少3,200,978.06元,无形资产增加2,424,509.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642375.68 | 14789058.48 | 13428808.1 | 11805730.07 | 1623078.03 | 2424509.1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心校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共收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助学金类项目资金4,485,980.00元。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教体复〔2020〕44号)文件,安排学生资助类项目安排经费4,485,98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716,007.07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5.91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心校2020年运转类项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共收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经费运转类项目资金1,714,177.81元。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教体复〔2020〕44号)文件,安排2020年运转类项目安排经费1,714,177.81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37,640.25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2.3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本单位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单位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隶属隆阳区教育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下设瓦渡乡中心小学、瓦渡乡荒田小学、瓦渡乡平场子小学、瓦渡乡打坪小学、瓦渡乡平林子小学、瓦渡乡土官小学、瓦渡乡浪坝小学、瓦渡乡安和小学、瓦渡乡垭口小学、瓦渡乡三坪小学10所完小。瓦渡乡垭口幼儿园、瓦渡乡安和幼儿园、瓦渡乡浪坝幼儿园、瓦渡乡三坪幼儿园、瓦渡乡土官幼儿园、瓦渡乡打坪幼儿园、瓦渡乡平场子幼儿园7家幼儿园。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围绕“发展促公平、改革活机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提质量、保证抓党建”的总体思路,发力于育人理念,人事制度,评价制度,两支队伍建设等体制机制的落实,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持续夯实义务教育,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生态,全力推进2020年“改革创新提质年”工作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在上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在促进瓦渡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收入18,738,266.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38,266.48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1,050.81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2,704.74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9,057.42元,项目支出1,053,647.3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渡乡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处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6,200,157.81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4,485,980.00元、2020年运转类项目1,714,177.81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053,647.32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2,264,961.42元,决算数为18,738,266.48元,差异数为6,473,305.06元,差异率为52.78%。主要为项目支出调整增加。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12,899,057.42元(其中人员经费12,602,999.42元,日常公用经费296,058.00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53,647.32元,项目支出主要为:一是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645.83元,主要为:办公费645.83元;二是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26,850.00元,主要为:助学金26,850.00元;三是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中央补助43,821.98元,主要为:办公费3,260.00元、印刷费3,424.70元、电费26,191.32元、差旅费4,580.00元、维修(护)费2,715.96元、培训费3,650.00元;四是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278,862.44元,主要为:办公费160,359.53元、差旅费700.00元、维修(护)费112,795.41元、培训费5,007.50元;五是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上级补助资金402,000.00元,主要为:助学金402,000.00元;六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287,157.07元,主要为助学金287,157.07元;七是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4,310.00元,主要为办公费4,898.49元、电费9,411.51元。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校舍、设施的修缮,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运动场、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不标准的问题,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0年仍有结转结余,主要是属于指标结余,如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因为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多数是年底才到位,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少部分项目刚刚实施。另外一个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暂缓支。
对指标结余部分,2021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继续分配使用。争取2021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中心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