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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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21-092404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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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24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第七中学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保山市第七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谐保山市第七中学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如既往将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树立“安全不保”一切工作等于零的意识,加强安全工作教育、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和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工作。
在教育教学中始终把学生德育教育放在首位,做好爱国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劳动教育、人道主义与社会公德教育、自觉纪律教育、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做好美育教育,促进学生身心体质健康发展。不放松对学生的智育教育,尽职尽责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保证后勤不拉后腿,一直以来以师生吃安全、吃饱、吃好为底线,永保学校教学教学正常开展。在任何时候都保证学校资金安全,监督落实党政廉洁政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第七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度收入合计37,494,175.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57,942.87元,占总收入的95.9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163,520.00元,占全年总收的3.1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5,436,699.38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55,239.38元,2.事业收入减少1,981,46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度支出合计32,005,840.71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1,883.93元,占总支出的95.11%;项目支出1,563,956.78元,占总支出的4.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319,099.24元,下降20.63%,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4,208,183.96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2,283,546.95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924,637.21;2.事业项目支出减少4,110,915.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七中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41,883.9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74,925.12元,占基本支出的96.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0,816.81元,占基本支出的3.3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472.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2%;其他资本性支出9,67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3%。与上年对比减少4,208,183.96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2,283,546.95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924,637.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七中学为完成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3,956.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10,915.28元,下降72.44%,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减少187,565.00元,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减少1,585,152.5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减少197,930.00元,高中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减少1,431,257.78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减少6,446.00元。
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及生活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这些资金及时到位,保障了我校各方面工作的良好运转,促进了我校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了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48,08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0%。与上年对比减少6,808,321.25元,下降18.03%,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2,697,405.978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2,283,546.95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13,859.02;2.行政事业项目支出减少4,110,915.2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5,340,35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8%。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3,767,196.00元,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97,004.28元;发放各类学生资助款(包含营养餐、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高中国家助学金、高中卡户生活补助等)1,176,152.5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6,34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主要用于支付教职工各种社保障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11,38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主要用于支付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第七中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第七中学资产总额74,432,575.30元,其中,流动资产12,024,707.67元,固定资产78,494,015.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694,66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09,453.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70,223.32元,新购食堂设备260,920.00元,新建学生食堂一幢3,692.15平方米,价值9,317,285.32元,调减土地价5,673,982.00元至无形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4432575.3 |
12024707.67 |
78494015.85 |
62787099.53 |
0 |
0 |
15706916.32 |
0 |
0 |
5694667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3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3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3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共计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寄宿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高中生均公用经费3,492,509.28元。我校在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2020年办学运转类项目的资金使用要求,我校及时成立了相关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有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由财务室专门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及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号)文件,安排运转类项目经费3,499,589.28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共支出运转类项目资金387,804.28元执行率11.1%,结余3,111,785元,于2021年继续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指标具体参照预算批复,与自评表评分一致)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3,104,705元,其中办公经费3,104,705元,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能及时支付,2021年执行完毕。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1.11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第七中学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高中国家助学金、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生活补助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2,405,712.5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的补助发放要求,我校及时成立了相关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有副校长、教导主任组成,下设办公室,由资助专干专门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资助中心的资助方案,认真落实资助中心的工作要求。每年分春季、秋季学期进行补助,按资助要求拟定资助方案,通过对全体学生,逐个摸排,认真比对,根据文件要求确定资助对象。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及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号)文件,安排学生资助类项目安排经费2,405,712.5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第七中学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1,176,152.5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指标具体参照预算批复,与自评表评分一致)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完成1,229,560元。其中: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665,0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564,560.00元,需结转下年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6.4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持续夯实义务教育,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职责履行良好:各部门正常有序运行,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履行,较好的完成区教体局及上级部门安排的任务;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履职效益明显:严格资金使用渠道,规范各学校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社会公众或学生满意度,一切以服务学生为基础,加强项目制定、实施的规范化;
预算配置科学:科学有效的编制预算计划;足额保障基本支持;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列支;按正常的资金使用进度列支;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公示相关信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第七中学收入37,218,098.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57,942.8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60,155.28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05,840.71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1,883.93元,项目支出1,563,956.7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按照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制定的《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第七中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计财科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第七中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5,955,301.78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2,405,712.5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3,499,589.28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563,956.7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913,437.50元,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保障了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初中义务教育,有效控制了学生的流失。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925,430.00元,让学生享受到了丰富的营养早餐,增强学生的体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
高中国家助学金405,750.00,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压力,保障其顺利完成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161,095.00元,解决了高中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保障了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中教育,有效控制了学生的流失。
公用经费3499589.28元,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学校办学水平。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学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运转类资金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学校办学水平。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出现资金结转结余,主要原因是:一、部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多数是年底才到位,大部分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少部分项目刚刚实施,需要在2021年续约投入使用;二、财政资金调配困难,支付系统长期处理维护状态,导致部分资金无法及时支付。
对指标结余部分,2021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继续分配使用。对于到位较晚的项目资金,2021年学校项目分管领导会督促各学校加快各项目工程实施进度,争取2021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