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60323-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3-23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4号),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主要职责是:负责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化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理论调研、文学艺术创作。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对乡镇(街道)文化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群众文艺活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美影书艺术工作部、加挂隆阳区文工团。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本年度将启动“隆阳非遗基因库”精准建档与申报冲刺计划。
一是申报攻坚。完成隆阳区第九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田野调查、申报评审工作。瞄准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精选2-3个底蕴深厚、活态存续良好、价值突出的项目,进行学术梳理、影像深描、传承谱系细化,编制高质量申报文本,力争实现晋级突破。二是深度记录。运用数字化手段,对5-8项濒危或核心技艺实施“一生一档”抢救性记录。采用口述史、工艺流程全景拍摄、高精度数据采集等方式,形成包括文献、影像、音频、三维模型的综合性数字档案,为传承与研究提供永久性基础资源。三是体系化梳理。出版《德昂族服饰、音乐、舞蹈习俗文化》。
2.聚力中枢打造,推动非遗传创中心实体化运营,构建创新枢纽。
一是高标准落成。完成公开招标,引入优质运营伙伴。监督指导其按照“展示核心区、活态体验区、创研工作室、文创展示区”的规划,完成空间改造与展陈布置,确保专业性、互动性与美学品质。将其正式确立为我区非遗保护的实体核心、展示窗口和研发中枢。二是机制化运营。建立“文化馆主导、专业机构运营、传承人参与、社会力量合作”的治理模式。明确年度考核目标,包括常设展更新频率、活态展演场次、合作传承人数量、原创文创产品开发数、公众接待量与满意度等,确保社会效益优先,兼顾可持续发展。三是以传创中心为主要阵地,策划并执行贯穿全年的主题化、系列化品牌活动。实现从“搞活动”到“塑品牌”的升级。打造年度标志性品牌,推出“永昌遗韵·非遗生活节”作为年度旗舰活动;构建常态化体验系列,在传创中心常态化开展 “非遗传承人驻场月”、“周末非遗课堂”、“少年非遗启蒙计划”等,使非遗深度融入市民日常文化生活。
3.营造大群文活动氛围,打造文化馆阵地品牌活动。
一是做强“一季一品”节庆品牌。在持续举办好传统节庆活动基础上,精心打造“春之韵”群众文艺汇演、“夏之夜”广场文化周、“秋之硕”乡村艺术节、“冬之暖”社区文化季四大季节性品牌活动,形成贯穿全年的活动高潮点。二是做优“一馆多品”常态活动。深化“永昌剧场”周末惠民演出品牌,确保每季有演出。打造“艺术展览”、“非遗体验日”等固定化、常态化的馆内阵地品牌活动,增强市民文化归属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42,852.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37,372.2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105,480.65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3,781,802.18元,增加361,050.70元,同比增长9.55%,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7,372.23元,比上年2,676,321.53元增加361,050.70元,增长13.49%。主要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90,674.1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9,580.50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0,796.04元。
2.单位资金收入1,105,480.65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37,372.23元,其中:本年收入3,037,372.2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7,372.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2,676,321.53元增加361,050.70元,同比增长13.49%,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359,910.70元,主要为人员调入及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其中:(1)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354,603.7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较上年增加157,080元、津贴补贴较上年增加3,240元、奖金较上年增加13,090元、绩效工资较上年增加32,657.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32,555.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12,811.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7,319.2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1,830.18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113,856.64元、生活补助较上年减少19,836元;(2)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5,307元,主要为水费较上年增加800元、电费3,000元与上年持平、邮电费1,700元与上年持平、差旅费较上年增加13,000元、办公费较上年减少17,3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3,807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1,140元。主要原因为: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减少19,200元、遗属补助经费增加29,076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42,852.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37,372.23元,其中:
基本支出2,918,432.23元,与上年2,558,521.53元对比,增加359,910.70元,同比增加14.07%,主要为人员调入及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其中:(1)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354,603.7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较上年增加157,080元、津贴补贴较上年增加3,240元、奖金较上年增加13,090元、绩效工资较上年增加32,657.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32,555.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12,811.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7,319.2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1,830.18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113,856.64元、生活补助较上年减少19,836元;(2)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5,307元,主要为水费较上年增加800元、电费3,000元与上年持平、邮电费1,700元与上年持平、差旅费较上年增加13,000元、办公费较上年减少17,3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3,807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00元。
项目支出1,224,420.65元,与上年1,223,280.65对比,增加1,140元,同比增长0.09%。主要原因为: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减少19,200元、遗属补助经费增加29,076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224,878.48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
2.2070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43,800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
3.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4,8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活动支出;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5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314,324.9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856.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34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8.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85.6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26,342.2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109,621.0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3,423.23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6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馆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单位2025年及2026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持平原因:单位2025年及2026年均无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2026年不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18,94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48,6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6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区级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文化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实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通过图片、视频、专题活动、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展览形式,为观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全年免费开放天数≥250天
免费参观人次≥6万人次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公共文化设施覆盖人群率≥1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免费开放群众满意度≥90%。
(二)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
完成2026年73名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发放,每年按时发放每人600元的传承补助,共43,800元。用于隆阳区区级非遗传承人在开展、传承及传播非遗活动的补助经费,传承人满意度达85%以上。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人数73人。
②时效指标:开始时间2026年1月1日,结束时间2026年12月31日。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传承活动可持续影响≥3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传承人满意度≥8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6年我单位委托第三方业务增加,项目支出委托业务费增加2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资产总额1,552,795.14元,其中,流动资产1,183,945.43元,固定资产净值89,943.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278,906.3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560.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552.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