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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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5798377733-/2021-0326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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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3-26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5号),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代表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并做好文化品牌和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隶属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基本职能:宣传、贯彻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受委托集中行使全区娱乐市场管理、艺术品市场管理、演出市场管理、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出版物市场管理、广播影视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权。
3. 隆阳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隶属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股级事业单位。基本职能:依法监督管理旅游市场,为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受理、查处各类旅游投诉。受委托行使旅游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并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协助开展辖区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旅游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区旅游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旅游意外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文化事业股、旅游事业股、文物和博物股、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智慧文旅股,共计8个股室。下设单位2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根据市委、区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意识,努力推进区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望。
1.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后续建设成果,丰富完善区、乡、村免费开放内容和制度;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提升景区景点和行业企业抗干扰能力和参与竞争能力。
2.提升对外宣传水平。争取打造一批“精品活动、精品节目、精品景区、精品线路”,利用国家、省、市宣传平台,推荐好产品、好风景和好创意,力争占领“数字媒体”宣传阵地,扩大隆阳文化和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编制完成《隆阳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谋划一批条件成熟能落地的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打牢隆阳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硬件基础。
4.提升人才建设水平。在政策筐架内,采取“录用、聘用、雇用”等形式,加大“引进来”的力度;同时,把“有潜力、想干事、能发展”的体制内人员“送出去”,开拓视野,扩展思维,提升能力;坚持农村群众的广度培训,把基层的业务骨干实行集中综合培训、专项培训和技能培训,奠实人才建设的基础。
5.提升文旅融合水平。做实做细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换准契合点,把旅游要素和文化元素有机结合,科学配置,把文化的“魂”融进旅游的“体”。
6.提升市场规范管理水平。坚持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持续把好行政审批关;以提升“依法执法”质量为重点,组织培训和帮助服务相结合,常态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2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隆阳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491.1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拨款减少69.98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减少69.98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及事业政府性绩效工资2020年有预算安排,2021年无预算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1.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91.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1.15万元(本级财力491.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拨款减少69.98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减少69.98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及事业政府性绩效工资2020年有预算安排,2021年无预算安排。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1.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2.00万元;项目支出6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用房租赁专项资金减少15.97万元,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9.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合计327.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 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6.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旅游产业发展;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28.15万元,项目支出63.00万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126.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170.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3.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8)30201办公费5.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支出;
(9)30213维修(护)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维修费;
(10)30217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接待;
(11)30228工会经费6.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区总工会经费;
(12)30239其他交通费用25.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交通补贴;
(13)30305生活补贴1.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2. 项目支出:
(1)30214租赁费37.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租赁支出;
(2)30227委托业务费16.00万元,主要用于涉旅企业评价工作委托业务费及旅游产业发展委托业务费;
(3)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乡镇旅游产业发展;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各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无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单位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63.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1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1年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按照省、市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要求,坚持以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域旅游”为统揽,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旅游美好生活为目标,着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叫响品牌文化,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预算安排21万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1项,定量指标,评扣分标准:10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对区内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投入资金情况 对区内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投入资金情况。
旅游公厕建设补助>=2座,定量指标,评扣分标准:10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补助建设旅游公厕,补助建设旅游公厕。
乡村旅游建设补助 >= 5个,定量指标,评扣分标准:10分,补助乡村旅游接待点建设 补助乡村旅游接待点建设。
②时效指标:资金支出、拨付及时率,指标内容:本年度资金支出使用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隆阳文化旅游形象>=95%,定性指标。指标内容:有效提升隆阳文化旅游形象。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定量指标,指标内容:受益人(服务对象)满意度。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