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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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5798377733/20260922-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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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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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9-22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并做好文化品牌和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2.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事业股、旅游事业股、文物和博物股、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智慧文旅股。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惠民成果持续彰显
1.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完成浦发扶贫基金项目632个公共文化活动场次所全覆盖验收,设施完好率达98%,整改完成率100%。持续完善总分馆制,区图书馆新增分馆4个、城市书房1个。打造隆阳历史文化体验新空间,提升改造易罗池湖心亭,引入咖啡吧、书吧等业态。积极推进“旅居图书馆”建设,完成12个点位实地调研,比顿咖啡文化庄园图书馆获评首批省级旅居图书馆,区图书馆纳入市级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培育项目。
2.文化惠民深入人心。区文化馆、图书馆周开放时长分别稳定在56、73小时以上,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全年无休。充实线上资源,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采集信息17个、发布稿件98件、艺术普及课程1门,展示非遗产品6个,发布视频80.42分钟,开展直录播5场次总播放量达13万次。依托“流动文化+”服务模式,深化“送文化到基层”,全年累计开展送春联、少儿艺术体验、美术写生、主题展览、惠民演出、阅读活动等各类文化活动156次,累计惠及群众超20万人次,偏远地区覆盖率达90%以上。比顿咖啡文化庄园图书馆获评首批省级旅居图书馆,区图书馆纳入市级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培育项目,“四季书香 阅读童行”二十四节气亲子阅读活动”获评全国科普阅读推广优秀案例。
3.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结合实时编创文艺作品9部,取得丰硕成果。创新舞蹈《九头单臂麒麟狮》亮相第十四届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并在昆明南屏街公演;小品《误会》《宵夜》、情景表演《“趣游”花街》、原创歌曲《端阳赶花街》在惠民演出中广受好评;原创歌曲《追寻》《赤子金山》《亲亲的隆阳》《山水之约》获学习强国、云南省公共文化云等平台转发推广。
(二)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显著,活化利用迈出新步伐
1.文物普查与保护扎实推进。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系统复查194处文物,新发现登记32处不可移动文物。完成茶马古道-博南山古道、双虹铁索桥保护项目方案编制报审。向上争取文物保护资金530万元,实施汉庄城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仁寿门城楼重建、汉庄城址考古勘探等项目。有序推进玉皇阁灶君楼保护修缮项目、光尊寺安防等项目,完成光尊寺消防、永昌府城大成殿修缮、滇西抗战纪念碑修缮项目验收。隆阳区4处文物点(金鸡文昌宫、腾阳会馆、滇西抗战纪念碑、梁金山故居)成功纳入云南省“滇西抗战文物主题游径”,完成高黎贡咖啡博物馆备案。
2.非遗活态传承创新拓展。李国伟入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推荐名单,15个项目、32人入选市级非遗名录与传承名单(数量居五县区第一),金鸡土陶烧制技艺窑贝陶艺非遗工坊入选省级非遗工坊。开展“非遗进校园”、传承人外派交流、专题培训,组织香童戏公益演出近90场次惠及3万余人,助力13名传承人研发文创产品30余件,录制9集“保山文化名家课堂”线上推送。创新“非遗进商圈”模式,举办非遗年货集、元宵活动、非遗购物节等,吸引线下参与超14万人次,线上线下销售额超40万元,惠及群众10万人次。
3.文物认养机制有效探索。成功签订太保山武侯祠、易罗池龙泉寺、白鹤观文保单位认养协议,有序推进文物修缮工作,构建多方参与文物保护新格局。
(三)文旅产业稳步发展,项目支撑更加有力
1.招商引资精准发力。围绕文旅综合体、精品民宿、康养旅居、乡村旅游等重点领域,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50个。精准对接仁山仁海集团、野生世界(大众)有限公司、一顶公司、元立集团等重点企业,积极推动隆阳区高黎贡山大峡谷风景区、大红坡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俊辉咖啡庄园等项目落地。促成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商业运营及资产盘活项目、隆阳区高黎贡山大峡谷风景区项目签约,为区域文旅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2.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强化要素保障,实施完成香柏场次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金鸡乡全域旅游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聚力打造10个旅居示范点,整合乡村振兴、沪滇帮扶、城市更新等资金,实施芒旦村、丙闷村、百花岭村、金鸡乡窑匠坝、丙麻乡白玉村等农文旅融合提升改造项目。各旅居村建设项目正按既定规划有序实施,勐赫小镇二期于9月顺利开工实施。截至2025年9月,隆阳区在库文旅项目30个。
3.产业融合深化拓展。以“+旅游”为抓手,推动旅游与文化、农业、体育、健康、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康体运动、康养度假、研学旅游等新业态,形成勐赫小镇“康养+旅游”、仁寿门“文化+旅游”、莫卡村“咖啡文化+旅游”、百花岭村“生态+旅游”等多元融合发展新业态。成功培育“高黎贡盲盒・咖啡实验室”新业态,莫卡村列入首批“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名单。
(四)市场次治理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更具活力
1.监管效能提升。以三个百日行动为契机,全面推行“1+5+N”旅游市场次综合监管模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旅游车辆15辆次、旅行社、服务网点37家次、导游22人次、团队3个、社会商品零售19家次,查处“不合理低价游”等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经营线索5件,推送线索22条。开展各类检查整治31次,累计检查企业100余家次,上报涉嫌违法违规线索11个,立案查处7起,联合执法4起。完善投诉处置机制,截至10月20日,办理文化和旅游投诉件137件,其中处理“一机游”涉旅投诉7件,投诉均在5分钟之内响应,24小时之内办结,投诉处置满意率100%。
2.政务服务优化。4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75%及以上,1月至10月,高效审批市场次主体77家,新审批设立娱乐场次所12家、延续换证23家、变更7家、注销9家,新审批内地营业性演出9家、备案涉外营业性演演出2家,新审批文艺表演团体3家,新审批设立网吧1家、注销1家,备案校外艺培机构10家。实施文旅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提供“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推动睿升文化传媒入库纳统,百灵鸟民宿评定为丙级旅游民宿。
3.安全底线筑牢。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结合日常与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完成文旅经营单位安全检查290多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发现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06条。组织安全宣传2次、培训5次、政企联合演练3次,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200余场次次。
(五)宣传营销创新突破,文旅品牌彰显特色
1.品牌活动彰显特色魅力。立足“中国咖啡原乡”定位,创新打造“咖啡+旅居”特色活动体系。精心组织“有你必咖 接你回家”大学生暖心接站活动、“漫游隆阳·啡尝不可”咖啡集市、“不恼火高黎贡盲盒·咖啡实验室”等特色体验项目,配合开展“大学生咖啡采摘节”“保山文旅送清凉·一杯饮品一份甜”、“永子杯”围棋大师赛、“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跟着永子游保山”等主题推广,构建多层次品牌活动矩阵,显著提升隆阳文旅品牌影响力。
2.立体化传播品牌形象。围绕“温泉喷涌 浴在保山”“投资保山 旅居隆阳”主题,聚焦“咖啡+旅居”“温泉+旅居”核心IP,依托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平台,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文旅隆阳新媒体粉丝总量突破6.9万。联动“保山咖啡主理人咖叔”“有你必咖”等相关热点话题累计浏览量近9千万次。其中,“保山小粒咖啡”累计浏览量达5862.4万次“这才是真正的咖啡主理人”累计浏览量达1816.8万次,“云南咖啡主理人在线求上点难度”累计浏览量达758.9万次,2025年“有你必咖”大学生接站视频登上抖音全国热榜,实现品牌传播与产业推广深度融合,品牌美誉度持续提升。
3.精品化塑造品牌内涵。指导丙闷咖啡庄园景区、百花岭景区、新寨万亩咖啡园景区、芸故里、河图大官庙等景区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创A升A,系统梳理民宿62家(旅游民宿12家)、中心城区特色餐饮小院104家、精品餐饮小院20家。串联咖啡庄园、旅居示范点等资源,精心打造永昌文化探秘体验游、森境康养旅居体验游、咖啡原乡风味溯源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构建独具隆阳特色的文旅品牌体系,持续丰富品牌内涵。
(六)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引领保障坚强有力
1.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1期,交流发言20人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局党组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会议25次,涉及资金643.16万元,确保文化和旅游工作始终与局党组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2.基层组织巩固夯实。完成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换届,为党支部发挥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0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8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为全体在职党员颁发政治生日贺卡。
3.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执行“一岗双责”,排查领导干部兼职及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排查清理69人次;梳理廉政风险防控清单24项,排查廉政风险点13个,制定防控措施18条;开展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9人次。组织观看《歧路人生》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学习”1次,节前廉政提醒谈话60人次。
4.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动态优化二级单位岗位结构,完成图书馆、文化馆岗位聘任9人次;通过中级职称14人、高级职称6人;招录1名随军家属事业人员,调入2名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志愿服务项目76次,参与人员639人次,服务时长3958小时,惠及群众16.99万人次。办理文化和旅游投诉件137件,切实解决群众关切问题。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19,600,541.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00,541.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79,586.21元,增长41.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79,586.21元,增长41.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79,586.21元。其中: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158,837.77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收入增加183,272.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收入减少19,870.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减少4,564.00元。二是项目支出收入增加5,620,748.44元,主要为:行政运行减少23,891.33元;文物保护减少1,529,143.03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90,408.08元;其他文化和旅游传媒支出增加177,774.72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6,262,500.00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63,100.00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4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19,600,541.80元。其中:基本支出4,536,493.45元,占总支出的23.14%;项目支出15,064,048.35元,占总支出的76.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79,586.21元,增长41.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8,837.77元,增长3.63%;项目支出增加5,620,748.44元,增长59.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79,586.21元。其中: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58,837.77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3,272.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9,870.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564.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5,620,748.44元,主要为:行政运行减少23,891.33元;文物保护减少1,529,143.03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90,408.08元;其他文化和旅游传媒支出增加177,774.72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6,262,500.00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63,100.00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48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36,493.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39,599.77元,占基本支出的91.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6,893.68元,占基本支出的8.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64,048.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000,000.00元。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000,000.00元,主要用于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工程;保山市隆阳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庄城址重点区域考古勘探项目资金480,000.00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单位汉庄城址重点区域考古勘探;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工作经费366,859.91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工作差旅费和接待费;金鸡乡全域旅游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鸡全域旅游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25年第一批市级前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庄城址保护规划)工作经费328,8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庄城址保护规划工作;保山玉皇阁灶君楼保护修缮补助资金544,988.65元,主要用于保山玉皇阁灶君楼保护修缮项目;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66,376.57元,主要用于光尊寺防雷项目;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永昌府城仁寿门修缮工程)专项资金333,468.41元,主要用于永昌府城仁寿门修缮工程;2023年全省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奖励奖补资金231,200.00元,主要用于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奖励奖补;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仁寿门文物本体修缮)资金166,531.59元,主要用于永昌府城仁寿门修缮工程;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绩效补助资金350,2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补助资金304,765.00元,主要用于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2025年3季度财税培植奖励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保障正常运转;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专项资金88,426.72元,主要用于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保山光尊寺消防工程补助经费550,000.00元,主要用于光尊寺消防工程;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经费78,831.50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保障办公正常运转;区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8,000.00元,主要用于区级文物保护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94,941.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77%。与上年相比减少1,126,013.79元,下降8.15%,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864,13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6%,完成年初预算的257.81%。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励金、遗属补助、公务交通费,缴纳工会经费、机关日常运行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文物保护专项支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67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7,13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4,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12.00元,下降58.25%。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4,7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2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12.00元,下降58.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612.00元,下降58.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12.00元,下降58.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4,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接待人次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12.00元,下降58.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612.00元,下降58.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接待人次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893.68元,比上年减少19,870.32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6,180.75元,水费增加305.55元,电费增加3,284.03元,邮电费减少31,600.00元,差旅费增加1,763.50元,租赁费减少17,2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801.00元,劳务费减少30,8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5,635.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6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7,280.00元,维修费增加3,000.00元。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6,843.3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33,119,675.69元,其中,流动资产3,231,000.34元,固定资产1,127,559.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8,401,116.12元,无形资产360,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337,664.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3,568.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06.50平方米,账面原值196,7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238.8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4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3,4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3,42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