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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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5896013773/20190916-00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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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16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公园森林资源、自然风景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做好太保公园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园开发建设计划和总体规划,做好园区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3)做好园内人文古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园内古建筑修缮工程。
(4)做好园内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制止捕兽、打鸟等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
(5)负责园内的景观营造,园林绿化管理、苗圃基地建设和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6)做好太保公园动物园的管理工作,救护通过合法手续移交,赠予公园动物园的国家保护级野生动物。
(7)负责太保公园所属范围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8)负责公园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9)做好园内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园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10)负责公园的浏览秩序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维护公园和谐、整洁、有序的旅游环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市民及游客提供优美、舒适的休憩场所。
(11)负责园内经营项目、临时性游园活动的组织、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太保公园管理所在区综合执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相关上级部门的关心帮助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城市森林公园建设,营造整洁、优美、安全的森林公园环境为目标,结合我市的云南省文明城市、云南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公园设施,大力开展卫生整治,提高景区环境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目标,切实做好景区管护和接待服务工作,全年共接待游客100万人次。在全体职工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1.景区建设工作
(1)景区项目工程
一是太保公园梁金山雕像重塑工程。该项工程已按原计划于2018年2月完工,工程总投资174,468.78元(约17.45万元)。
二是武侯祠前殿、齐心亭和望城楼三处古建的修缮工程。该工程因施工方原因延误工期,现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合同价1,367,798.87 元,目前增加工程量199,783.35元 ,合计1,567,582.22 元。
三是易罗池增亮工程,通过工程的实施,增加了灯带和草坪灯,丰富了易罗池灯光夜景。
(2)景区维护工程
主要实施了防火隔离带清理,汛期死树、塌方清理,易罗池池内台阶支砌,公厕、路灯零星维护工程,以及森林防火、创文、创园、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工作的宣传灯箱和标牌安装等维护工程。
2.景区管理工作
在景区管理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通告,设置宣传标(牌)、广播、灯箱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创文、创园、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宣传,增强游客环保意识,提高景区文明度,促进公园森林防火、环境卫生和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一年来,共悬挂和安装各类宣传标牌75块,树名牌173块,设置宣传灯箱260面。
(2)完成景区森林防火和安全管理工作。管理所结合公园实际情况,以春节、清明、五一等游客高峰期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召开安检工作动员会和职工安全知识培训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合理调配人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景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3)做好文明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创文、创园办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和数据,并对景区进行整改和完善。一是设置了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站,组织职工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创文入户宣传”等志愿活动。二是完善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开通了网上投诉渠道,修改完善了游客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和流程。三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园林城市创建宣传,对园内的树种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安装树名牌183块。四是加强景区环境综合管理,及时维修和完善各类公共设施,增植补植绿化植物,督促各片区人员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理规范经营项目和摊位,营造优美整洁的景区环境。
3.“一部手机游云南” 建设工作
管理所协助旅游部门和建设施工单位在公园易罗池北门、南门,名人堂、松山元祠牌坊、后山木栈道出口处等5处安装视频直播了摄像头,开通了“一部手机游云南”的本景区视频直播流,并提供了相关的上传资料。
4. “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
按照要求组织公园各帮扶责任人学习扶贫政策和知识,开展驻村入户调查,深入了解和所挂村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和实际困难,分别制订帮扶措施。收集整理精准扶贫档案资料,参加局扶贫知识考试6次。
5.违建拆除工作
本年参加拆临拆违34次,出动107人次。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的落实,2018年,公园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以及其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情)、旅游安全事故和破坏景区资源案件,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了安全、整洁、舒适的城市森林公园旅游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2,481,130.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1,130.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7,193.29元,下降了2.25%,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增资,人员经费增加355,585.2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12,778.49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227.81元,差旅费增加18,917.00元,维修(护)费减少21,584.98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273.00元,劳务费减少146,662.1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9,076.9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2,554,612.44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492.44元,占总支出的97.80%;项目支出56,120.00元,占总支出的2.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6,108.03元,增长了2.66%,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44,109.99元;
2.2018年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80,241.9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227.81元,差旅费增加18,917.00元,维修(护)费减少21,584.98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273.00元,劳务费减少146,662.1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9,076.9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8,492.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868.03元,增长2.62%,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增加244,109.99元:(1)工资福利支出378,326.99元,主要变动为减少在职人员3人。其中:津贴补贴增加378,326.99元;(2)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34,217.00元,主要变动为增加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费增(减)资金0元、退休费减少抚恤金资金134,344.4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80,241.9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227.81元,差旅费增加18,917.00元,维修(护)费减少21,584.98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273.00元,劳务费减少146,662.1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9,076.98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05%,人均支出121,240.1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5%,人均支出3,684.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1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0.00元,增长4.16%,主要原因分析:维修维护项目增加2,2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4,612.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6,108.03元,增长2.66%,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44,109.99元;
2.2018年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80,241.9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227.81元,差旅费增加18,917.00元,维修(护)费减少21,584.98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273.00元,劳务费减少146,662.1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9,076.9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重塑太保公园梁金山先生雕像建设支出56,1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22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90,125.80元、退休费2,300.00元、生活补助4,8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76,20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067,438.69元,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689.55元,生活补助35,080.4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0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津贴补贴支出25,05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54.07元,完成预算的56.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54.07元,完成预算的5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045.93元,减幅43.19%,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节俭开支,减少车辆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0,349.98元,下降7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076.98元,下降-7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73.00元,下降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节俭开支,减少车辆费用;
2.公务接待减少护林防火设卡活动,造成减少3批次减少608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54.07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54.0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54.0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维修14,142.00元,车辆燃料费2,369.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资产总额83,017,083.90元,其中,流动资产195,713.90元,固定资产82,821,37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989.3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4,989.38元,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3,017,083.90 | 195,713.90 | 82,821,370.00 | 81,133,625.00 | 242,800.00 | 1,444,945.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政协提案(重塑太保公园梁金山先生雕像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用于太保公园梁金山雕像重塑工程。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11,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56,120.00元,2018年实际到位56,12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2月,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资金能够按照市级财政关于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审批,并最终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了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项目的正常开展。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公园森林资源、自然风景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做好太保公园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工作。
②组织实施公园开发建设计划和总体规划,做好园区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③做好园内人文古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园内古建筑修缮工程。
④做好园内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制止捕兽、打鸟等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
⑤负责园内的景观营造,园林绿化管理、苗圃基地建设和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⑥做好太保公园动物园的管理工作,救护通过合法手续移交,赠予公园动物园的国家保护级野生动物。
⑦负责太保公园所属范围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⑧负责公园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⑨做好园内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园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⑩负责公园的浏览秩序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维护公园和谐、整洁、有序的旅游环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市民及游客提供优美、舒适的休憩场所。
⑪负责园内经营项目、临时性游园活动的组织、审批和管理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在区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相关上级部门的关心帮助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城市森林公园建设,营造整洁、优美、安全的森林公园环境为目标,结合我市的云南省文明城市、云南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公园设施,大力开展卫生整治,提高景区环境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目标,切实做好景区管护和接待服务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太保公园管理所收入2,554,612.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1,130.71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3,481.73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4,612.44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492.44元,项目支出56,12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3)产出情况分析
完成了梁金山雕像底座、基础及增加附属工程,该项工程已按原计划于2018年2月完工。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是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组织认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单位人员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