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115330015896013773-/2022-022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700100000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2
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文件《关于设立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批复》(隆编办〔2015〕10号),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
1.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收集和整理保山中心城市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的基础资料。
3.协助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保山中心城市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工作。
4.做好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报告工作。
5.协助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保山中心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工作的组织及运营管理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法违章建筑的清拆工作。
7.负责保山中心城区路灯管护工作。
8.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园林办公室、路灯办公室、环卫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及路灯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调整管理人员、强化管理职责以及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协作等措施,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全面推进隆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初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的措施深入推进隆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 做好保山中心城区公共厕所免费开放工作。保山中心城区的31座公厕免费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30—22:30,设置完善标示标牌,每座公厕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洁、防蝇蛆、灭鼠和除臭工作,认真做好免费开放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4. 加快项目建设工作。与相关单位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进挂钩项目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9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97人。
车辆编制30辆,实有车辆5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9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6.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9.45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13.45万元,增长12.99%,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4.82万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2.99万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加75.64万元;二是项目支出6.00万元,较上年增加6.00万元,纯增,具体为财政代管往来专项资金自本年度起纳入部门预算增加6.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6.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6.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6.59万元(本级财力986.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3.45万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13.45万元,增长12.99%,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4.82万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2.99万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加75.6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92.59万元。2022年单位资金支出(其他支出)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8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45万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4.82万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2.99万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加75.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1年和2022年均无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1.9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和调出隆阳区外人员职业年金做实缴费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6.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4.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8.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747.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和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和2022年均无公务接待费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4辆。
增减变化原因: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2,310.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6.59万元,固定资产168.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6万元,其他资产41,444.7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34.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7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