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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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896013773/20250923-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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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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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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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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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收集和整理保山中心城市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的基础资料。

(三)协助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保山中心城市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工作。

(四)做好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报告工作。

(五)协助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保山中心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工作的组织及运营管理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法违章建筑的清拆工作。

(七)负责保山中心城区路灯管护工作。

(八)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园林环卫办公室、路灯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9人(离休0人,退休109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提升城区保洁绿化管理水平。中心城区日清扫道路面积775.87万平方米,其中机械化清扫面积684.16万平方米,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8.17%;生活垃圾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1538.38公顷,绿地率为38.0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7.4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653.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3.01%。按城区划片分为三个巡查小组,每个小组配有39名巡查管理人员,全年不分节假日对城区园林绿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环卫设施设备、城市公厕、公共洗手设施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每月按照《保山中心城市环卫清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办法》《保山中心城市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标准》《保山中心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评分标准》《保山中心城市洗手台管护考核评分标准》对保山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考核评分。做好城区果皮箱的日常维修及安装工作。

(二)强化公厕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服务质量。现监管城市公厕49座,每座公厕都安排专人围绕公厕日常保洁、消毒消杀、防蝇蛆、灭鼠和除臭等开展工作,确保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和“三无三有”标准,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截至目前,对管护的49座公厕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水龙头、冲水箱、门锁等设施损坏共计631处,严格按照安全作业流程规范清掏化粪池25个,有效解决公厕化粪池堵塞、异味等问题,保障城市公厕干净整洁、正常运行。

(三)强化城市洗手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的88座洗手设施要求做到“无垢、无尘、无积水”,为保障洗手设施的清洁和正常使用,在洗手台的醒目位置粘贴管理制度和联系电话,方便市民及时反映洗手设施故障。全年维修下水管道堵塞、纸巾盒损坏、感应器失灵等故障197处。

(四)着力推进隆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覆盖。保山中心城区770个居民小区已完成四分类垃圾桶覆盖770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100%。保山中心城区各公共区域共投放四分类垃圾桶4401760个,二分类、四分类果皮箱2418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先行,近年来在正阳北路行政广场上建成了保山中心城区首座智能垃圾分类服务亭,同时在城区街道办事处建设完成29座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与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栏为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亭。2024527日,保山市区两级共同建设的保山市垃圾分类展示中心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是保山市首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多层次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以春节元宵及其他传统节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垃圾分类宣传周等关键节点为契机,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进校园”“进机关”“进居民小区”“进公共场所”系列活动。四是基层治理群众效能持续提升。充分发挥自治作用,社区将垃圾分类工作与党员日常活动相结合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增强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五是线上进行引导宣传,积极动员隆阳区区级媒体、各机关单位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信息。

(五)加大园林绿化管护力度,打造四季宜居城市。保山中心城区绿化管护数量乔木155431株、灌木67608株、地被1118447.33平方米、草坪760494.89平方米、花箱43个。为了不断提升保山中心城区的绿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绿化景观。一是做好绿化管理工作。督促保山侨银公司持续做好绿地浇灌、施肥及病虫害预防、绿地排涝等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巡查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管护公司进行整改和处理。截至目前,对海棠路、正阳路、保岫东路游道花园、廖沈小游园等30多处路段和公共绿地进行病虫害防治打药。二是做好绿化缺损补植补种工作。补植乔木765株(含见缝增绿补植乔木383株)、补植灌木134株、补植地被7838平方米、补植绿篱378平方米、撒草籽397平方米。三是排查红火蚁出现的重要点位,施行全面的监测行动,安排专人对红火蚁巢穴进行药物浇灌、撒药防治,并制定工作计划。防治蚂蚁窝数量为5388窝,使用杀蚁饵剂61件、敌敌畏3件。四是完成了以主要街道、农贸市场为中心,对中心城区30余条市政道路的行道树及乔木进行枯枝修剪,对遮挡监控摄像头的点位进行行道树疏枝修剪,对电话投诉点位及市民商户申请修剪点位树木进行修剪,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危树枯枝进行修剪。

(六)加强城区路灯检修及维护工作。中心城区维护管理路灯25000余盏,路灯控制箱204台,路灯专用变压器58台,路灯亮灯率达到96%以上,路灯覆盖率逐年增加。检修熄灯2279盏,灯具补缺更换22套,LED光源片59组,LED灯条更换2条,控电箱及变压器维护43起,电源搭接2起,新增LED照明设施1套,安装太阳能灯1盏,中国结路灯矫正8块,损坏电缆更换1566米,被盗电缆恢复664米,处理裸露电缆6起,护套线新增21米,电缆故障处理269起,处理切断电缆6起,灯杆检查门补缺88道,控电箱喷漆2个,灯杆拆除11杆,灯杆移栽9杆,灯杆恢复22杆,矫正9杆,灯杆底座更换10个,飞线拆除1处,电缆井新砌8个,废弃底座处理4个,私搭电源处理1起,极端天气积水路段路灯线路排查2次,全城调整亮熄灯时间。

(七)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共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319万元。其中: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累计完成投资1036万元;保山青华海水上乐园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1万元,保山红庙集市建设项目1007万元,保山哈行共享电单车购置项目完成投资195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2,730,699.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0,699.37元,占总收入的99.61%;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24,862.77元,下降11.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74,862.77元,下降12.28%;其他收入增加50,000.00元,纯增;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收入减少580,679.45元,一是人员经费减少519,320.68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减少115,521.71元、津贴补贴减少77,063.00元、奖金增加28,615.00元、绩效工资减少263,27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43,766.56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79,354.9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7,309.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1,811.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4,500.9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041.96元;二是公用经费减少61,358.77元,包括办公费减少9,207.39元、水费减少3,574.33元、电费增加2,795.44元、邮电费减少2,444.97元、差旅费减少3,720.00元、维护费减少1,956.98元、劳务费增加4,63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0,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52,94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122.39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6,514.7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999.86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2,540.00元;三是项目支出收入减少1,194,183.32元,其中:超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返成奖励经费减少1,194,183.32元。

(二)其他收入增加50,000.00元,为其他预算收入,包括: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拨来城市管理经费30,000.00元、隆阳区执法局拨来城市管理经费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2,730,699.37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1,569.97元,占总支出的87.28%;项目支出1,619,129.40元,占总支出的12.7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24,862.77元,下降11.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0,679.45元,下降4.97%;项目支出减少1,144,183.32元,下降41.4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减少580,679.45元,一是人员经费减少519,320.68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减少115,521.71元、津贴补贴减少77,063.00元、奖金增加28,615.00元、绩效工资增加减少263,27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43,766.56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79,354.9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7,309.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1,811.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4,500.9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041.96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61,358.77元,包括办公费减少9,207.39元、水费减少3,574.33元、电费增加2,795.44元、邮电费减少2,444.97元、差旅费减少3,720.00元、维护费减少1,956.98元、劳务费增加4,63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0,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52,94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122.39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6,514.7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999.86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2,540.00元。

项目支出减少1,144,183.32元,一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194,183.32元,其中:超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返成奖励经费减少1,194,183.32元;二是其他支出增加50,000.00元,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拨来城市管理经费30,000.00元、隆阳区执法局拨来城市管理经费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1,1569.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67,567.25元,占基本支出的97.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4,002.72元,占基本支出的2.20%,人均2,8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9,129.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超收返成奖励项目经费1,569,129.40元,主要用于对保山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取生活垃圾费超出任务基数外的征收额进行返成奖励,用于收费人员的工资及其他支出。

2.单位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0,699.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1%。与上年相比减少1,774,862.77元,下降12.28%,完成年初预算的89.16%。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11,569.97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0,679.45元,下降4.9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86,956.3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1,362.64元,下降4.61%;商品和服务支出244,002.7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818.77元,下降19.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610.9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1.96元,增长2.6%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569,129.4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94,183.32元,下降43.22%,主要为:超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返成奖励经费减少1,194,183.3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5,57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完成年初预算的60.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2,203.68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5,291.19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72.62元、死亡抚恤6,40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9,036.15元,下降39.89%,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较年初预算减少20,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41,086.56元,下降3.3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1,035,948.25元,下降86.24%;死亡抚恤减少916.00元,下降12.5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17,341.54元,增长39.12%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2,80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535,381.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504,812.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82,610.7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96,456.08元,增长9.40%,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39.22元,增长9.79%;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55.17元,增长2.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61.69元,增长84.6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69,12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7%,完成年初预算的88.54%。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超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返成奖励经费1,569,129.40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减少203,170.60元,下降11.26%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483,19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0%,完成年初预算的95.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开支、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8,239,190.96元,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维护费、车辆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244,002.7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减少435,408.32元,下降4.88%,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56,631.04元,下降1.87%;公用经费减少278,777.28元,下降53.33%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66,012.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22.39元,增长22.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66,012.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22.39元,增长2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012.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22.39元,增长22.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66,012.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措施,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122.39元,增长2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管理的城市服务区域面积扩大,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城市环卫管理、园林管护、路灯维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23,802,759.45元,其中,流动资产7,695,647.32元,固定资产795,800.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27.00元(净值),其他资产415,310,185.1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567.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5,831.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330,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694.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279.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279.2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510.8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510.8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资产总额中,其他资产415,310,185.10元,全部为公共基础设施,其中:路灯照明设施73,297,000.00元、公园绿地、行道树341,150,001.10元、公共厕所863,184.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7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