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50913033007582
- 索引号
- 58736667-6/20250915-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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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3号),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区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三)负责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做好全区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区级部门在区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和区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进入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督,并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
(七)负责隆阳区“12345”政务热线的管理和协调工作,重点对“12345”政务热线反映的问题进行交办、跟踪和督办。
(八)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工作。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下达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十)负责牵头制定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清单,指导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区政务服务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协助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中需以政府名义开展的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和政务服务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三化”建设,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是积极推进综合办事窗口改革。二是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三是着力破解办事“堵点痛点难点”。四是持续推进事项“跨域办”“精简办”。
(二)聚焦“远程异地”,营造良好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一是全面推进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二是持续降低企业公共资源交易成本。三是进一步强化交易综合监管。四是积极做好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
(三)聚焦“接诉即办”,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充分运用“日知晓、月通报、季分析”方式强化热线运行管理,对每日工单进行舆情监测,通过数据分析,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有效解决因存在权责交叉、多头监管而无人办理的疑难工单,实现群众诉求“一号码受理”“一平台办理”。2024年,隆阳区12345热线共受理热线诉求11658件,通过电话转接承办部门直接答复1722件,交办9936件,按时办结率99.99%。
(四)聚焦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整体政治素质。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二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五)聚焦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二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是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四是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五是护航生态文明建设。通过领导班子会、周例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低碳生活,主动履行挂包责任,认真落实东河流域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带队开展巡河及志愿活动,参加区级绿美行动现场活动2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760,93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0,939.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13.54元,下降0.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13.54元,下降0.07%。
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7,556.11元;
2.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163.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9,147.72元;
4.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3,284.9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783,339.33元。其中:基本支出3,147,987.10元,占总支出的83.21%;项目支出635,352.23元,占总支出的16.7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686.46元,增长0.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7,264.64元,下降5.90%;项目支出增加216,951.10元,增长51.85%。
基本支出减少197,264.64元,主要原因是:
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减少181,911.99元;
2.事业运行支出增加14,680.00元;
3.综合业务管理支出增加13,214.52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9,612.64元;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54.26元;
6.行政单位医疗减少987.73元;
7.事业单位医疗减少8,714.52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3,938.32元;
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355.64元;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33,403.86元;
11.其他支出增加22,400.00元。
项目支出增加216,951.10元,主要原因是:
1.2024年两个中心运行管理经费增加320,604.10元;
2.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减少9,040.00元;
3.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专家评审费专项经费减少27,371.00元;
4.“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大厅运维资金减少54,500.00元;
5.12345政府热线运行经费减少12,742.00元。
6.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元。
7.政务大厅点位建设及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增加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7,987.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42,127.50元,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859.60元,占基本支出的6.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5,352.23元。主要用于“两个中心”运行经费中的办公费27,528.90元,印刷费8,975.00元,水费2024.20元,电费44,576.23元,邮电费311,616.07元,物业管理费24,992.83元,维修(护)60,480.00元,劳务费70,100.00元,委托业务费3,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739.00元,办公设备购置29,8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0,939.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1%。与上年相比减少2,713.54元,下降0.07%,完成年初预算的57.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45,24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3%,完成年初预算的55.2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495,212.5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5,352.23元,事业运行14,68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0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完成年初预算的9.3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3,049.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1,04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完成年初预算的82.70%。主要用于综合业务管理14,636.5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6,527.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7.9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1,60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3,433.38元,事业单位医疗72,568.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5,844.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57.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07.00元,下降92.6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07.00元,下降92.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307.00元,下降92.6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2.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07.00元,下降92.6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42.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公务接待减少,减少4,307.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07.00元,下降92.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2.00元,较上年减少4,307.00元,下降92.6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公务接待减少,减少4,307.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3人。主要用于雄州禄丰市妇联到我局开展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59.60元,比上年减少56,991.97元,下降23.7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54,402.57元,差旅费减少8765.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307.00元,工会经费减少14,366.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7,098.6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150.00元,差旅费31,235.00元,公务接待费342.00元,工会经费23,484.00元,其他交通费用93,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098.6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6,422,420.91元,其中,流动资产5,718,093.72元,固定资产660,495.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3,831.7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98,315.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2,001.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2,490.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0,586.2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9,36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