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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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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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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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稳政治方向。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政策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次,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和重点工作宣传引导。

(二)优化安置接收工作,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56人,接收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37人,制定了安置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阳光的安置原则,圆满完成了央企岗位 3个岗位、省级4个岗位、市级11个岗位,区级19个岗位的安置任务。

(三)做实抚恤优待工作,推动政策落实精准有效。弘扬革命传统,做好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工作。2025年共有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期补助人员6700余人。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宣传发动驻隆部队官兵、市区机关干部、学生、群众及各界人士上万余人次在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八一”建军节等节日,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成立慰问组,对驻隆部队、残疾军人、军烈家属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军工等进行走访慰问。

(四)建强用好服务体系,全力提高服务质效。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服务站的主阵地作用,组建的22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因地因时因需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助力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等发挥作用。在全省首创成立隆阳区爱国拥军促进会,动员吸纳80家企业及个人入会,筹集资金6万元。推选出第四批隆阳区拥军企业共72家,并完成集中签约授牌。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101,917,571.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917,571.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960,042.67元,增长11.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60,042.67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优抚对象补助调标及调标后补发1,454,098.00元、二是兑付历年特困优抚对象补助1,557,600.00元,三是支付历年医疗补助欠款1,855,392.00元,四是兑付上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2,718,732.00元,五是兑付上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132,03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101,917,571.92元。其中:基本支出3,261,587.4元,占总支出的3.2%;项目支出98,655,984.52元,占总支出的96.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960,042.67元,增长11.7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21,479.50元,下降30.35%;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列入基本支出960,000.00元、其他优抚资金减少514,340.00元。项目支出增加13381522.17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优抚对象补助调标及调标后补发1,454,098.00元、二是兑付历年特困优抚对象补助1,557,600.00元,三是支付历年医疗补助欠款1,855,392.00元,四是兑付上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2,718,732.00元,五是兑付上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132,030.00元等支出。无上缴上级;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61,58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6,364.57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222.83元,占基本支出的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655,984.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退役士兵安置项目905,517.33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教育培训;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9,647,366.52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经费等;

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项目88,103,100.67元,主要用于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917,571.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960,042.67元,增长11.73%,完成年初预算的437.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076,16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4%,完成年初预算的245.12%。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903.30元、抚恤费79,068,410.67元、退役安置9,055,517.33元;拥军优属1,367,970.00元、行政运行1,366,294.71元、事业运行852,973.32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45,688.5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8.07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6,72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保障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30,54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3,175.68元、优抚对象医疗9,647,366.5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保障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222.83元,比上年增加了10,716.45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支付历年办公经费欠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补助、差旅费、网络通信、残保金、水电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资产总额309175.24元,其中,流动资产259829.44元,固定资产4934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558.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776.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