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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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3-4/2025091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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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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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4〕36号),河图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街道机关及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街道、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居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街道、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城市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5个股级办公室,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3个副科级事业中心,分别是: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年末遗属17人。

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推动特色产业持续壮大。把握“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工作总基调,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一是打造农文旅经济“新亮点”。以“哀牢故里,乡愁园地”为农文旅综合体发展定位,建设“两心三廊四区”,依托大官庙旅游景区、东山森林公园资源和哀牢山文化,持续开发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旅游产业项目,辖区东麓书院、半山酒店、火车主题餐吧、生态停车场、生态游步道等建设初具雏形。二是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2024年分别到腾冲、昆明、上海、浙江等地外出招商3次。三是攀登经济指标“新高度”。积极推进沪滇帮扶、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完成2022年的2个项目(投资300万元的大官庙社区旅游产业精品示范村项目和投资234万元的董官烘干加工厂项目)和2023年的投资429万元的红岩村农文旅产业配套项目,正在实施2024年的沪滇项目(投资82万元河上村农贸交易市场项目)、投资5万元的村企结对帮扶田坝社区壮大集体经济洗车场项目和衔接资金项目(投资150万元的红岩文旅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二)着力加强生态修复监管,推动生态根基不断夯实。坚持抓早抓常抓主动,加大攻坚力度,狠抓关键环节,推动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焕发“生态环境”新面貌。扎实开展“厕所革命”,2018年—2023年累计改厕4,569座,今年区级下达河图街道户厕改建任务75座,公厕改建任务2座,处理雨污混流直排口45个。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完成辖区内大小河流沟渠清淤排障158条,总长68.5千米,清理淤泥、黑臭水体21,640立方米,硬化沟底板52条,投入人工2671人次,机械84台次。加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街道共有29个自然村板块,建设污水管网95.39公里,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4座。二是打开“面源污染治理”新局面。落实好“三减六增”任务,减少西瓜面积616亩,增加绿肥面积100亩。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完成绿色防控面积5,000亩次,统防统治6,500亩次。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农膜使用面积4,600亩,农膜用量64吨,农膜回收量58吨,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规范15个鱼塘尾水排放达标,91户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达标。三是跑出“绿美丽乡村建设”新速度。河图街道“美丽庭院”建设任务为1,471户(院),2024年任务442户(院),截至10月30日,2024年任务数已完成,2023至2024年累计共完成“美丽庭院”建设任务883户(院)。

(三)聚力优化民生实事办理,推动民生福祉更加殷实。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内外路网。硬化象山路延长线道路1.2公里,硬化尹家坝、田坝村庄道路500米,争取交通道路养护项目572万元,恢复拱北路5.7公里,铺筑河村大桥牌坊至街道办事处沥青路面长0.63公里,11,740平方米,设置护栏900余米,修缮花坛80余个、种植绿化行道树500余棵,集镇主干道路焕然一新。二是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落实利民惠民政策,1—11月,新增低保54户99人,停发117户157人,合计11,521人次享受低保金额395.4075万元;新增特困2户2人,停发7户9人,合计特困累计发放664人次,共计68.526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40户157人次13.8万元;发放高龄津贴补助11,770人次59.31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发放3,615人次,合计32.525万元,护理补贴共发放3685人次,合计34.212万元。对留守儿童183人、困境儿童167人,“一人一档”动态管理,为困难留守儿童筹集资金5.5万元;参与5.8“情暖留守·共育花开”网络筹款项目,共筹集资金46,991.37元。

(四)持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实效、逐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基层治理全面提升。深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纵深推进、群团工作有序开展。被市级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区级表彰优秀党员3人、优秀党务工作者3人、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街道表彰优秀党员79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1人、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七一”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15人。2024年10个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能达到15万元以上。二是基层社会治理多措并举、信访积案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防患未然。社区创新探索“社所联建”“法官工作室”“社区矫正工作室”,成立58人“女子调解队”,辖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河图街道涉及信访积案7件,已化解4件,正在积极化解2件,稳控1件。共办理信访举报、清理违法犯罪党员案件51件,办结42件,正在办理9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合计34,606,291.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06,291.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14,346.36元,增长21.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34,346.36元,增长21.1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14,389.94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43,122.30元,主要为隆财预〔2024〕85号乡阿贡田水库淹没区进出平衡补助经费3,161,400.00元,支付街道耕地流出图斑整改项目费用;隆财资环〔2024〕139号黄土坡自然村整体搬迁后未征收土地流转经费8,941,722.30元;隆财社〔2024〕6号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40,000.00元,付街道2023年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款;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614.00元,为隆财资〔2024〕34号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5,614.00元;4.其他收入减少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支出合计34,606,291.86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8,116.33元,占总支出的51.63%;项目支出16,738,175.53元,占总支出的48.3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26,536.36元,增长21.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255.36元,增长0.18%;项目支出增加5,995,281.00元,增长55.81%;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31,255.36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100,093.09元,因人员增加,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使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类保险增加,社区干部工资标准增加,使得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补助增加;公用经费减少1,068,837.73元,因本年度产生的费用未及时报账,导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减少。2.项目支出增加5,995,281.00元,主要为兑付黄土坡自然村整体搬迁后未征收土地流转经费、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农村户厕改造项目、耕地流出图斑整改项目、耕地提质增效项目、红岩村文旅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68,116.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11,044.46元,占基本支出的93.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7,071.87元,占基本支出的6.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38,175.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30,000.00元。分别为:

隆财预〔2024〕17号乡税收超收分成创文经费100,000.00元,用于创文迎检期间社区创文工作所产生的相关开支;

隆财预〔2024〕123号2024年1季度财税培植奖励资金30,000.00元,用于街道正常办公费用、委托业务费、租车费等开支;

隆财预〔2024〕7号乡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临时人员工资)经费133,808.23元,用于支付消防队、西部志愿者、食堂人员等街道临时人员工资;

隆财行〔2024〕230号2024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7,520.00元,用于支付经济普查指导员和经济普查员的补助;

隆财预〔2024〕80号乡(税收收入超收分成)隆阳区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3,600.00元,用于图斑整改就地恢复机械租赁支出;

隆财社〔2024〕200号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9,000.00元,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上级补助部分;

隆财资环〔2024〕54号隆阳区大官庙社区大官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补助资金430,000.00元;

隆财资环〔2024〕43号隆阳区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管护经费34,000.00元,隆财资环〔2024〕59号2020和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公共管护责任制考核资金20,000.00元,用于支付护林员工资;

隆财预〔2024〕85号乡阿贡田水库淹没区进出平衡补助经费3,161,400.00元,支付街道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就地恢复机械租赁支出;

隆财资环〔2024〕139号黄土坡自然村整体搬迁后未征收土地流转经费8,941,722.30元,付黄土坡自然村整体搬迁后未征收土地流转经费;

隆财资〔2024〕35号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1,511.00元,隆财资〔2024〕34号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5,614.00元,用于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业务开支及慰问开支;

隆财农〔2024〕201号2019至2021年农村户厕改造区级补助资金兑付(2024年第一批)资金160,000.00元;

隆财资环〔2024〕69号2021年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50,000.00元;

隆财农〔2024〕85号红岩村文旅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0元;

隆财农〔2024〕75号隆阳区水肥一体化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用于支付水肥一体化购买滴管、喷管、水泵、闸阀等费用;

隆财农〔2024〕77号河图街道耕地提质增效项目资金1,500,000.00元;

隆财农〔2024〕178号2024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0,000.00元;

隆财建〔2024〕13号2022年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500,000.00元;

隆财社〔2024〕6号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40,000.00元,付街道2023年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57,555.5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89%。与上年相比减少6,114,389.94元,下降21.4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5,83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8%,完成年初预算的88.25%。主要用于: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6,072.00元,用于发放人大工委人员工资127,771.00元,公用经费18,301.00元;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695,192.15元,用于发放办事处人员工资3,073,909.70元;工会经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621,282.45元;创文迎检期间社区创文工作所产生的相关开支100,000.00元;2024年1季度财税培植奖励资金用于街道正常办公费用、委托业务费、租车费等开支30,000.00元;消防队、西部志愿者、食堂人员等街道临时人员工资133,808.23元;

专项普查活动7,520.00元,用于支付五经普工作开支;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49,643.00元,用于发放党工委人员工资477,123.00元;公用经费支出72,520.00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0.00元,用于图斑整改就地恢复机械租赁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95,79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主要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559,309.50元;公用经费支出36,482.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38,94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8%,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主要用于:

综合业务管理支出939,333.50元,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868,909.50元;公用经费支出70,424.00元;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5,911,907.59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工资5,761,907.59元,支付社区党建经费150,0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0,845.28元,用于街道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6,696.68元,用于街道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公益性岗位补贴9,000.00元,用于街道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

死亡抚恤178,116.00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44.36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1,78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9%。主要用于: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7,518.96元,2024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用于发放社区计生宣传员补助;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2,971.00元,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用于发放社区计生宣传员补助;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3,656.66元,用于街道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4,755.08元,用于街道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2,954.77元,用于街道行政在职人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924.38元,用于街道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6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农村环境保护430,000.00元,用于隆阳区大官庙社区大官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补助资金。

森林管护34,000.00元,用于隆阳区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管护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59,5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主要用于: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758,070.00元,用于发放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工资1,648,827.00元;公用经费109,243.00元。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11.00元,用于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5,111,62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6%,完成年初预算的286.47%。主要用于: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1,771,623.42元,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692,804.00元;公用经费78,819.42元;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60,000.00元,用于2019至2021年农村户厕改造区级补助资金兑付;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0,000.00元,用于2020和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公共管护责任制考核20,000.00元,支付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50,000.00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600,000.00元,用于隆阳区水肥一体化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支出100,000.00元,红岩村文旅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支出1,500,000.00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1,500,000.00元,用于河图街道耕地提质增效项目支出;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000.00元,2024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用于河图街道田坝社区洗车场建设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公路养护500,000.00元,用于河村至魏家部分道路及拱北路周边道路改造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000.00元,决算为34,027.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414.66元,下降79.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000.00元,决算为34,027.5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414.66元,下降7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027.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414.66元,下降79.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000.00元,决算为34,027.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产生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未及时报账,导致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2,414.66元,下降7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产生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未及时报账,导致支出减少。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河图街道按照厉行节约制度,切实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检查、村庄巡查整治、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7,071.87元,比上年减少1,068,837.73元,下降48.0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从劳务费调整到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二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各项日常运转支出,公用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80,082,512.68元,其中,流动资产69,501,912.78元,固定资产10,580,593.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7,700.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9,346.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960,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7项,账面原值1,577,554.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397.4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977.5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27.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977.5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977.5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