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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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525757-0/2025091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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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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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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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432号),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街道机关及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街道、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居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街道、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城市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离休0人,退休43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把握政治主责,持续发力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抓实党建基础,明确15项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成立文昌社区党支部,按期完成7个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结合实际调整优化党支部9个、党小组12个,高质量完成发展党员计划18人,确保党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思想引领。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班一期666人次。领导班子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分批挂片到社区开展宣讲20余场。开通“印象永昌”视频号,年内累计被各级媒体采用稿件184篇,塑造网上主流舆论新格局。三是持续正风肃纪。开展党纪学习研讨189次。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反面典型案例10次,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5次,自检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73个。开展民生资金领域、安全生产、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作风建设等监督检查25次,一体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把握发展主线,纵深推动高质量经济建设。一是稳指标,切实摸清经济发展底数。顺利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登记上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4794户,个体户630户,摸清经济发展底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税收完成13423.41万元,同比增长19.17%。二是扩增量,做优做活城市经济发展。以城市更新、低空经济、商贸物流、新能源运用等为抓手统筹城市经济发展,谋划并上报“十五五”项目计划33件。2024年完成固投3个,招商引资工作对接企业10户,合计完成固定资产平台投资报数7036.5万元。保山烟草公司科技中心、唯美商贸、保山学院科技楼等项目开工建设。三是抓落地,抓细抓小推动项目建设。全力谋划上营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小切口”“村门口”招商吸引企业落地投资。社区牵头代管居民闲置老宅22座,招引落地“小微企业”12户,吸引居民返乡创业3户,解决周边群众生产就业150余人,促动中心城市城中村老宅翻新、设施更新、业态革新。

(三)把握平安底线深化巩固“枫桥式”治理格局。一是聚焦信访工作,强化源头化解。持续做好重点群体稳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3批次70人次,化解重大信访问题5件,办结省、市、区交办件5件,按期办结率100%。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力推进全国无毒城市创建,6家单位、12个社区完成“无毒社区(单位)”创建。优化夜间巡逻队伍管理,组织夜巡130余次,将永昌“蓝色义警”队伍融入“四级巡防体系”建设,由民警带队,以“老”带“新”,在2024年端阳花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挥积极作用。三是紧盯安全生产,破除风险隐患。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累计开展常规检查498户,排查企业一般隐患552项、重大隐患1项,全部完成整改。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检查防汛、森林防火、企业安全检查42次,永昌街道消防工作站被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评为“先进单位”。“三色卡”工作法被保山日报、市应急管理部门采用。在2024年“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系列活动中,短视频《安全“局内人”》获一等奖。在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中永昌街道被评为优秀集体。

(四)把握改革脉络,抒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基层篇章。一是深化城市街道改革实践。结合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减负工作,结合实际对“接不住、管不好、用不到”3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完成2024年乡镇机构改革,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依照新“三定”方案开始实施,43名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转隶。强化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完成村级组织规范化和大岗位制改革,试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三岗十八级套改,161名社区干部队伍基本保持稳定。二是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问题。结合各类督查检查和自查成果全年开展自查并整改问题3个,持续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存在功能相近、重复交叉的工作群组问题情形的11个工作群组进行立行立改、清理整顿街道主管主办的1个政务公众账号和66个工作群组均实现自查自评和整改纠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合计25,317,163.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17,163.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09,399.00元,增长6.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09,399.00元,增长6.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774,855.03元,因为20246月新成立文昌社区,社区干部增加9人,社区小组长增加20导致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拨款收入减少165,456.03元,主要为临聘人员工资减少440,320.00元,永昌社区创文工作经费减少20,000.00元,上营卫生室改造资金增加201,462.26元,永昌街道文昌社区装饰工程资金增加94,675.82元;三是工资基数及社保基数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支出合计25,317,163.91。其中:基本支出23,053,200.35,占总支出的91.06%;项目支出2,263,963.56,占总支出的8.94%;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09,399.00元,增长6.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74,855.03元,增长8.34%;项目支出减少165,456.03元,下降6.8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774,855.03元,因为20246月新成立文昌社区,社区干部增加9人,社区小组长增加20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65,456.03元,主要为临聘人员工资减少440,320.00元,永昌社区创文工作经费减少20,000.00元,上营卫生室改造资金增加201,462.26元,永昌街道文昌社区装饰工程资金增加94,675.82元;三是工资基数及社保基数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53,200.3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10,457.50元,占基本支出的92.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2,742.85元,占基本支出的7.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3,963.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永昌街道红庙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红庙社区创文墙面粉刷材料及劳务费。

2.税收超收分成收入创文经费296,866.56元,主要用于18个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广告宣传费支出。

3.税收超收分成购买办公国产电脑资金21,2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4台办公国产电脑。

4.税收超收分成上营卫生室改造资金201,462.26元,主要用于改造上营社区卫生室工程。

5.税收超收分成永昌街道文昌社区装饰工程资金94,675.82元,主要用于文昌社区办公场所装修工程。

6.税收超收分成停车道闸采购经费27,490.00元,主要用于办事处门禁停车道闸采购。

7.税收收入超收分成隆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4年迎检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18个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城市相关支出。

8.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映山红公司执行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映山红公司案件的执行资金款。

9.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奖励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奖励涉及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成效的社区。

10.2024年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补助124,495.00元主要用于各社区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相关支出。

11.2023年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各社区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相关支出。

12.2023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相关支出。

13.2024年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16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18个社区干部2024112月工资。

14.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0,8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名公益性岗位202412月中央就业补助。

15.(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殡葬惠民补助资金30,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未兑付的2021年以前街道承担40%部分一次性火化补助及惠民安葬补助。

16.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22,971.50元主要用于发放社区干部(计生员)补助。

17.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管护补助(护林员)经费255,000.00元、隆阳区2024年天然林护林员补助资金11,900.00元、2024年省级公益林护林员报酬资金83,3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级护林员、国家级护林员2024112月工资。

18.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7,586.00元、2024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28,175.00元,主要用于支付18个社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19.2020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公共管护责任制考核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事处林业站办公费。

20.2024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杏花社区第一书记开展公益事业支出。

21.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防汛应急柴油机及防汛应急雨衣等物资支出。

22.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99,581.42元,主要用于支付永昌街道王家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89,407.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0%。与上年相比增加1,481,642.58元,增长6.25%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90,99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6%,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5%。主要用于: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51,771.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大工委人员工资133,426.00元;用于工会经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18,345.00元。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728,379.33元,主要用于发放办事处人员工资3,224,887.59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1,451,921.74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51,570.00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06,623.7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专项普查活动支出324,495.0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79,729.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党工委人员工资243,339.00元;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39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2024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在职人员晋职晋档调资、政策性调资等;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永昌街道普法宣传材料广告服务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项目为2023年项目,2024年未安排2023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1,07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6%。主要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290,211.97元、办公费15,960.00元、工会经费4,9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职晋档调资、政策性调资等;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90,79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2%,主要用于:

综合业务管理支出1,218,134.15元,主要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134,628.16元;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支出83,505.99元。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0,552,801.28元,主要用于支付17个社区2024年社区党建经费270,000.00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工资10,282,801.28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街道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1,139,388.16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用于街道相关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纪实支出111,560.45元。

公益性岗位补贴10,860.00元用于发放街道2名公益性岗位补助。

死亡抚恤291,520.80元用于发放遗属补助、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安葬费。

殡葬30,400.00元用于支付2021年以前乡镇承担未支付部分殡葬惠民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6,134.33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预算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殡葬惠民资金2021年以前乡镇承担未支付部分、20246月新成立文昌社区,增加社区干部及小组长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9,09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3%。主要用于: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4,698.72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计生员)补助。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6,443.99元,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3,936.44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5,976.16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039.08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6,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森林管护支出255,000.00元,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停伐补助11,900.00元,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96,09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主要用于:发放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969,925.88元、办公费21,0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0、工会经费支出17,502.00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7,586.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职晋档调资、政策性调资等;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1,314,44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0%。主要用于: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1,191,149.99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115,944.99元、工会经费22,005.00元、办公费53,200.00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13,300.00元,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000.00元,用于杏花社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经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职晋档调资、政策性调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年初未安排杏花社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经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应急防汛物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300.00元,决算为53,623.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4,836.12元,下降71.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决算为53,623.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4,836.12,下降7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300.00,支出决算为53,623.22,完成年初预算的75.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4,836.12元,下降71.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6,500.00,决算为53,623.22,完成年初预算的80.6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0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综治维稳压力减小,车辆运行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4,836.12,下降7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综治维稳压力减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车辆运行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征地拆迁、综治维稳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2,742.85比上年减少978,244.22,下降35.95%主要原因是:1.办公费减少342,653.73元;2.水费减少14,648.30元;3.电费减少13,984.10元;4.邮电费增加61,000.00元;5.差旅费增加94,370.9元;6.劳务费减少637,572.24元;7.委托业务费减少87,354.01元;8.工会经费减少45,72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3,604,569.71元,其中,流动资产6,399,970.21元,固定资产7,169,133.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465.6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507.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6.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6项,账面原值429,22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95.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2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2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