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杨柳乡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72-2/20231110-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10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乡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杨柳乡财政所汇总,乡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杨柳乡各单位(包括乡镇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21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22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3.5万元,较2021年增加3.11万元,增长797.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较2020年增加3.17万元,增长960.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2021年增加3.17万元,增长960.6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支付公务用车以前年度未支付及本年度油费,维修费,本年度保险费;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详见附表1)
2022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3.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共计0个团组,0人次。2.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用于下村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详见附表2)
杨柳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2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和分项数额均未超预算开支,达到了中央“无预算不开支”的要求。
附件:1. 杨柳乡2022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 杨柳乡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 杨柳乡“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杨柳乡2021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项 目  | 2021年决算数  | 2022年决算数  | 2022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 
  |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06  | 0  | 0.06  | -100%  | 
3、公务用车费  | 0.33  | 3.5  | 3.17  | 960.61%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33  | 3.5  | 3.17  | 960.61%  | 
单位:万元
附件2
杨柳乡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项 目  | 2022年三公经费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  | 
(一)支出合计  | 35,000.00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5,000.00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5,000.00  | 
3.公务接待费  | 0  | 
(1)国内接待费  | 0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0  | 
(2)国(境)外接待费  | 0  | 
(二)相关统计数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0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0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0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0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0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0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0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0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0  | 
  | 
  | 
附件3
杨柳乡“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