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勐来河管理范围复核成果的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50918-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8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复核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2025〕—179)、《保山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复核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2025〕—4)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充分运用划定成果,加强河湖管理范围管控,隆阳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需求复核了勐来河管理范围,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将勐来河管理范围复核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公众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有关问题,请向隆阳区水务局咨询。(联系人:杨雪冰 电话:0875-2199817)
附件:1.勐来河管理范围划定汇总表
2.勐来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平面图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