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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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20240918-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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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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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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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会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10.办理区政府等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压实党建责任,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走深走实。围绕“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主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40余次。认真开展“党建秀、秀党建”问题专项纠治行动,查摆出学习精神“不求甚解”、整体功能“中气不足”、组织生活“有形无魂”等五方面问题并加以纠正。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民服务办实事,推动主题教育出实效。把居民的“急难愁盼”作为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将被动解决问题转化为主动发现诉求,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主题教育期间,发动党员干部200余名为群众开展服务,收集群众诉求22件,解决问题22件,辖区居民受益1.4万余人。

夯实组织基础,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提质增效。以构建“大党建”格局为目标,39家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507名党员干部全部到社区报到并定期参与社区工作,有效加强了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力量。推动“两新”融入城市发展,由“两新”党委牵头,组织社区主动对接辖区企业,社区将公共设施等资源无偿提供给辖区“两新”组织使用,企业则立足本职工作,提供服务清单,社区共与21家企业开展活动28场,有效提升了社区的服务能力。通过因地制宜盘活已征闲置土地资源,社区领办公司推行房屋租赁托管、新能源汽车充电、工程管理等业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40万元以上的社区2个,10个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共计224.57万元。

坚持示范引领,推进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群建设。在持续巩固提升“青华e家”大数据平台示范点、红花社区党旗飘扬红花绽放示范点、廖官社区构建党建引领城市社区全域智慧治理体系示范点、沈官社区“五环”同心共绘幸福示范点、四方社区党建引领居民小区自治示范点的基础上,2023年,完成了宋家墩社区发扬“店小二”精神、提供家门口服务示范点的打造。以推广“红色物业”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将城市基层党建、小区物业服务和社区治理深度融合起来,不断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紧扣项目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大抓项目年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大抓项目提速”“招商引资提效”“营商环境提质”专项行动,紧紧围绕辖区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认真谋划,主动对接企业12个,组织专班外出福建福州、厦门、昆明、大理、楚雄等地考察学习,对接招商引资项目2次。引入落地项目3个,形成固定资产投资6802万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36802万元,完成任务的136%。二是全面盘活辖区市场经济。市场主体增长3195个,完成3208个,完成任务的100%,其中企业主体858个,完成796个,完成任务的92.77%,个体工商户2337个,完成2412,完成任务的103%,辖区经济稳步发展。三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主动服务好东河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青华湖西湖生态恢复工程,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等市区重点项目,加强街道上门服务水平,让数据多跑腿,工作人员多跑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严守生态红线,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一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零容忍的态度”、最严实的举措,久久为功,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2023年共完成耕地流出图斑87个,总面积317.66亩,完成卫片图斑7个,总面积30.59亩。二是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加速收尾。扛牢扛实“河长制”责任,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巡河率达100%以上,完成城北防洪河60米挡墙支砌工程及小屯河复工建设,清除河道淤泥约2500立方米;持续抓好东河治理,强化“七个一”行动,衔接做好污水管网项目建设与四水同收,完成3个城市板块344户居民2571.9米管网铺设,完成2个农村板块4265434米管网铺设,入户管接管达标率100%;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减少西瓜种植面积98亩,增加粮食作物种植面积50亩,对辖区农药经营户进行监督检查,对养鱼户进行关停和尾水排水管整改,圆满完成2023年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三是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围绕乡愁记忆、农耕文化等主题,结合各社区实际,研究打造“样板式”绿美社区、绿美小区、绿美庭院,绿美河湖等,目前四方社区老旧小区立体绿化、打渔社区乡愁记忆、沈官社区农耕文化均已成为全区绿美创建工作亮点。全年完成申报绿美社区4个、绿美城市1个、绿美单位1个和园林小区3个;完成区级植树现场会绿化点位1个、社区绿美绿化点位10个,点位绿化面积达到10850㎡,植树量1001株。

聚焦急难愁盼,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医保、社保、低保、养老和特困等政策全面落实,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个,2023年完成1个。依托“青华e家”大数据中心和青华举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平台,加快推进群众就业,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3次、培训203人。认真落实市、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全年投入教育扶持资金23余万元,抓实“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招募26名志愿者,开展假期托管服务2次,共计开讲授各类课程60课时,参与儿童109人次。

推进法治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日趋完善。一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融入保山中心城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的步伐,推进“党建+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巩固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成果。二是坚决扛牢防风化债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及时成立化债工作专班,逐一分析研判街道6条债务信息,研究制定青华街道债务化解方案和“一债一方案”化解措施。截至目前,已化解1条,正在协商积极推进5条。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压实信访包案责任,紧盯征地拆迁、建设工程“双拖欠”、非法集资融资等重点领域,推动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04件,成功化解102件,涉访涉诉重点户化解22户,累计化解31户,同时进一步强化挂包到户的化解和稳控专班力量,尽全力开展积案化解,将重点人员稳控吸附在当地。四是统筹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命案防控、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纵深推进平安法治青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1.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2.事业机构: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离休0人,退休5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39,178.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37,948.08,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30.67,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84,155.20元,下降17.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98,717.09元,下降15.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685,438.11元,下降99.8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使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类保险增加,但2023年我单位调出、退休及死亡人数大于调入及新增人数,且调出、退休及死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调入及新增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2023年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收入减少593,853.54元;二是2023年大岗位制实行,社区干部工资标准增加,补助收入增加1,425,360.00元;三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增加使得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776,098.02元;四是征地拆迁补偿款、创文经费等项目减少使得项目经费总体收入减少4,841,058.77元;五是收到区直单位拨来的公益性岗位工资、临时救助、禁毒专干工资等单位资金减少685,438.11元,使得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18,037,948.08。其中:基本支出15,122,475.05,占总支出的83.84%;项目支出2,915,473.03,占总支出的16.16%;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52,716.84元,下降19.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42,341.68元,增长12.18%;项目支出减少6,095,058.52元,下降67.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642,341.6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93,853.54,主要为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使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类保险增加,但2023年我单位调出、退休及死亡人数大于调入及新增人数,且调出、退休及死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调入及新增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2023年在职职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76,098.02元,主要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增加使得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460,097.20元,主要是2023年大岗位制实行,社区干部工资标准增加,使得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补助增加1,425,360.0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6,095,058.52元,主要为: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增加84,000.00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增加19,127.00元,东河河道保洁经费增加154,180.00元,基层立法点建设经费增加30,000.00元,重点工作经费增加1,123,928.3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25,933.20元,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增加29,400.00元,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增加20,000.00元,临时人员及西部志愿者经费项目增加95,974.00元,垃圾清运人员及保洁员经费项目减少35,400.00元,一次性火化补助街道承担资金减少8,800.00元,惠民安葬补助街道承担资金减少7,600.00元,创文工作经费减少150,000.00元,征地拆迁补偿款减少6,621,801.30元,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支出减少362,999.75元,公益性岗位工资减少4,500.00元,临时救助减少800,000.00元,禁毒专干绩效减少86,5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22,475.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75,957.08元,占基本支出的84.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46,517.97元,占基本支出的15.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5,473.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创文迎检工作经费150,000.00元,用于创文迎检期间社区创文工作所产生的相关开支。

东河流域截污工程土地流转和青苗补偿资金2,104.50元,用于太平社区“四水同收”项目东河流域征地、青苗补偿款。

街道临时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洁员及西部志愿者补助876,800.00元,用于西部志愿者工资及住房公积金70,000.00元,用于垃圾清运人员及辖区保洁员工资、食堂人员及门卫等街道临时人员工资806,800.00元。

重点工作经费1,123,928.33元,主要用于街道综治维稳等重点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邮电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425,933.20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产生的车辆租赁费用、燃油费等。

东河河道保洁经费154,180.00元,用于支付东河河道保洁费。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19,127.00元,用于支付经济普查指导员和经济普查员的补助。

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20,000.00元,用于购买雨衣、雨鞋、帐篷等防汛物资。

耕地流出就地恢复资金29,400.00元,用于图斑整改就地恢复支出,包括购买粮种,机械租赁等。

基层立法点建设经费30,000.00元,用于人大工委基层立法点建设支出。

2023年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84,000.00元,用于支出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37,948.0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198,717.09元,下降15.06%,主要原因: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642,341.6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93,853.54,主要为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使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类保险增加,但2023年我单位调出、退休及死亡人数大于调入及新增人数,且调出、退休及死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调入及新增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2023年在职职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76,098.02元,主要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增加使得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460,097.20元,主要是2023年大岗位制实行,社区干部工资标准增加,使得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补助增加1,425,360.00元。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4,841,058.77元,主要为: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增加84,000.00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增加19,127.00元,东河河道保洁经费增加154,180.00元,基层立法点建设经费增加30,000.00元,重点工作经费增加1,123,928.3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25,933.20元,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增加29,400.00元,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增加20,000.00元,临时人员及西部志愿者经费项目增加95,974.00元,垃圾清运人员及保洁员经费项目减少35,400.00元,一次性火化补助街道承担资金减少8,800.00元,惠民安葬补助街道承担资金减少7,600.00元,创文工作经费减少150,000.00元,征地拆迁补偿款减少6,621,801.3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70,289.7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8%主要用于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50,071.00元,用于发放人大工委人员工资131,027.00元,用于劳务费、工会经费、其它交通费用19,044.00元。

人大事务人大立法支出30,000.00元,用于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工作站及拍摄人大专题片开支。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072,558.24元,用于发放办事处人员工资2,850,118.07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1,101,452.97元,用于发放西部志愿者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118,737.20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2,250.00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19,861.53元,用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0,860.41元,用于街道宣传开支34,001.12元,用于西部志愿者工资等支出70,000.00元,用于创文工作开支150,000.00元,转拨社区资金145,000.00元。

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9,127.00元,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员及指导员补助。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78,672.00元,用于发放党工委人员工资243,953.00元,用于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34,719.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0,5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

群众文化支出500,536.00元,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469,861.00元,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30,675.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08,02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4%。主要用于:

综合业务管理支出936,234.00元,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877,092.00元,用于劳务费、工会经费59,142.00元。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4,873,300.00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补助4,773,300.00元,社区党建工作经费100,0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9,685.60,用于街道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052.94,用于街道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纪实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7.91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4,15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8,253.14元,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297.09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593.79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06.3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0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用于支付太平社区“四水同收”用临时占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37,0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8%。主要用于: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226,040.00元,用于发放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164,440.00元,用于办公费61,600.00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610,980.00元,用于垃圾清运人员及社区保洁员工资。

12.农林水(类)支出695,8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666,427.00元,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628,792.00元,用于劳务费、工会经费37,635.00元。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9,400.00元,用于社区耕地流出就地恢复种植粮油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用于街道防汛物资购买。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441,468.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决算为441,468.0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支出决算为441,468.02,完成年初预算的55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决算为441,468.02,完成年初预算的630.6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71,468.02元,是因为我单位2023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繁重,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增加,租车产生的车辆租赁费、燃油费等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421,481.97,增长2108.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21,481.97,增长210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21,481.97元,是因为我单位2023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繁重,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增加,租车产生的车辆租赁费、燃油费等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提升人居环境、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6,517.97比上年增加776,098.02,增长49.4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96,426.74元,水费增加7,441.20元,电费增加38,325.39元,邮电费增加83,372.92元,差旅费增加101,754.00元,劳务费增加249,608.0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2,25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70,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57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451.23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7,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24,408,030.00元,其中,流动资产23,571,236.06元,固定资产836,793.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98,257.2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848.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35.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5.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