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七措并举”全面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1-073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30
为有效促进隆阳区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强和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管,巩固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效,隆阳区民政局以提高机构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核心,“七措并举”全面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牵头建立隆阳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上的监督指导作用,有效形成全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二、制定工作方案。连续三年制定出台了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将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实施方案,建立了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为完成目标任务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实施项目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将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福彩公益金,把隆阳区敬老院、瓦马乡敬老院纳入“明厨亮灶”先行先试第一批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作用发挥明显。
四、开展隐患排查。按照区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2021年省、市养老机构安全和服务质量整治行动要求,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区13家养老机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房屋质量、食品药品、消防、用电用气、内部管理安全和服务质量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完成整改。
五、规范持证运营。截至目前,隆阳区敬老院和10个农村敬老院均进行了事业法人登记,2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分别进行了市场主体和民办非企业登记。隆阳区投入使用和运营的养老机构已全部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进一步夯实了全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基础。
六、持续压实责任。认真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养老机构法人负责、行业监管三方责任,建立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措施。2021年以来,共签订养老机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12份,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自检自查1次。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养老机构“净餐馆”行动,确保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七、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对各养老机构负责人、食堂从业人员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教育、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要求各养老机构严禁向老人提供凉菜、严禁私自采摘、购买、加工野生菌,坚决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切实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供稿人:姬留德钟自友 审核人:杨根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