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3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3-0112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1-12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根据《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四部委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42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委、厅、局《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卫老龄发〔2020〕2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委、厅、局《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云卫老龄发〔2020〕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审批单《关于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推动<云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合作协议>相关工作的请示》(办2021-11472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进一步开展好全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老年人口以年均4%的比例在持续增长,呈现出基数大、发展快、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老人比重增大的特点。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对养老服务质量、老年环境建设以及老年社会价值实现、老年精神文化需求等都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不但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也会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针对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坚持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通俗原则,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和完善鼓励政府提供财政补贴支持、保险公司保费合理优惠、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对风险的合力,既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拓展金融保险新领域,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又有利于缓解民生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参保对象及责任内容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因遭受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事件直接导致老年人身体伤害或死亡时,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受益人保险金的一种商业保险。
(一)参保对象
凡五十周岁及以上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三)保障项目
保险责任范围。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驾驶或搭乘交通工具、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隆阳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保障计划介绍
保障计划名称 | 保险责任 | 保额(元) | 价格(人/年) |
计划一 |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10000 | 50元;85岁及以上者60元。 |
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 | 5000 | ||
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责任 | 20元/天 | ||
计划二 |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20000 | 100元;85岁及以上者130元。 |
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 | 10000 | ||
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责任 | 50元/天 |
说明:投保人可选择上述两种保障计划中的一种投保,每人限保一份。
(四)责任释义
1.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伤残:因意外伤害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2.老年人意外保保险保障责任中不承担因意外伤害诱发的老年性疾病、慢性病责任。
3.对责任不明及纠纷案件,成立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工作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等组成的专项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三、筹资途径及方式
本着投保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坚持老年人个人或家庭成员自愿投保,严禁从基础养老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各类老年福利津贴补贴中扣取保费等各种违反老年人意愿的强制投保行为。
(一)鼓励财政补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担负起牵头责任,提出改进保险服务,加强风险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程中出现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特困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老人、失独老人)等统购意外险或给予适当补助。
(二)推动机构出资。积极推动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群体购买意外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切实增强这一群体抵抗风险的能力,解决各级政府、养老机构的后顾之忧,提高公众形象。
(三)引导集体出资。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与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对所辖区域的社区、乡村、各类企业(包含集体和乡镇企业)进行重点宣传,正面引导社区、乡村、各类企业组织出资为本辖区或单位的老年人购买意外险。
(四)提倡个人出资。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与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联合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加强老年人意外险的宣传推广,并由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派出销售力量深入到街道(乡镇)、社区(乡村)、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采取公司柜面销售、基层现场销售和网络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和号召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以快捷方便的手续购买意外险。
(五)倡导爱心捐助。倡导社会力量关注老年群体,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群体的风险保障,充分利用“重阳节”、“敬老月”组织召开部分爱心企业、慈善人士座谈会,动员企业和爱心人士为所辖区域的农村老年人直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提供资金支持,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品牌形象(颁发证书、奖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等形式)。
四、工作机构职责
(一)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与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双方要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商议拟定合作推动各事项并联合行文下发;双方共同拟定各阶段工作的操作流程及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双方要确定具体的联系人,负责落实各环节的工作;要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及时通报相关数据和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经双方协商解决。
(二)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要共同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机构、企业、协会、社区、乡村家庭宣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意义与功用,激发社会投保意愿。
(三)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负责保险产品解释、保险实务操作的培训,提升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着力改进服务质量,提升保险消费者消费体验。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负责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政策及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等知识的宣传。
五、工作推动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六、推动目标
2023年指导性目标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参保意外险覆盖率达到28%以上,参保老年人群达到4.1万人以上,各乡镇(街道)的指导性目标为:
单位:人
单位 | 2022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总数 | 2022年完成人数 | 2023年推动目标人数 |
兰城街道 | 6746 | 625 | 1500 |
永昌街道 | 5587 | 1081 | 1700 |
九隆街道 | 5215 | 1431 | 1500 |
青华街道 | 4597 | 1780 | 1400 |
板桥镇 | 15377 | 2619 | 5500 |
河图街道 | 7256 | 800 | 2200 |
金鸡乡 | 6425 | 213 | 1800 |
汉庄镇 | 7968 | 1037 | 2400 |
辛街乡 | 8796 | 990 | 2700 |
永盛街道 | 7968 | 3516 | 2400 |
西邑乡 | 10973 | 1435 | 2200 |
蒲缥镇 | 10094 | 1026 | 2000 |
芒宽乡 | 5582 | 238 | 1500 |
瓦窑镇 | 6007 | 1995 | 1900 |
瓦马乡 | 5292 | 443 | 800 |
杨柳乡 | 5861 | 539 | 1000 |
瓦房乡 | 5212 | 467 | 1000 |
水寨乡 | 2541 | 1446 | 900 |
瓦渡乡 | 4521 | 1317 | 1300 |
潞江镇 | 13271 | 2900 | 3800 |
丙麻乡 | 5420 | 2451 | 1600 |
全区合计 | 150709 | 28349 | 41100 |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具体实践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因地制宜制定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行政部门主导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确保老年人参保覆盖面达成。
(二)规范管理,提升质量。要秉承“专注高效、全心全意服务老年人”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恪守投保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合理设计保险方案、订立保险合同、及时进行理赔服务。对于政府部门给予保费或资金支持要规范管理,严格专款专用。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合法合规、规范有序。深入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营运管理体系建设,促进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要在当地设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专属服务柜面,安排专人协助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和理赔手续。
(三)加强协作,合力推动。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针对保险中的赔偿纠纷问题,双方要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首要目的,加强合作沟通,依法依规妥善解决。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分析存在问题,理清重点和难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