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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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3-031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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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10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城市质量,确保顺利通过复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 版)》《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结合隆阳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 版)》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各项指标要求,补齐短板,着力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使全区城乡居民防病健康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主要内容

(一)辖区内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二)辖区内积极开展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三)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达到100%。城市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每千人口拥有的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低于2.16名。

(四)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三、健全组织体系

为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顺利通过,成立区级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王冰凌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邵曰本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晓梅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陈 舰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绍勇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陆柱伟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陆云天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段云锋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寿安 保山市交通运

苏 宏 区疾控中心主任

杨 伟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国耀 永昌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美全 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德翔 九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万 旭 青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由范荣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冬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处理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部门职责

(一)建成区所有单位

1.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医院每2月更换1次,其他单位每季度更换1次)。

2.开展单位内部健康教育工作。

3.开展单位内部的控烟工作。在室内公共场所粘贴禁烟标识(大厅、楼梯、电梯、走廊、卫生间、会议室、多人办公的办公室等),贴有禁烟标识的场所不能摆放烟灰缸等烟具;设置户外吸烟区,并配套“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牌和烟灰缸等。

4.认真落实工间操制度。上午10:00,下午16:00开展工间操活动。

5.各单位内部的体育场地应免费或低价开放。

(三)区委宣传部

1.负责在做好机场、高速公路沿线、主干道、公共场所氛围营造的设计和安装。

2.统筹做好媒体健康教育宣传、上级媒体邀请和集中采访报道工作。

(四)区融媒体中心

负责在《隆阳新闻》、隆阳新闻微信公众号开设卫生城市专栏、健康教育专栏、不文明行为曝光台,自3月8日起滚动播出(刊发)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健康素养66条”,曝光不文明行为。

(五)各街道、社区

1.负责做好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氛围营造,在每条次干道及背街小巷路口设置2条以上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

2.负责在各社区大门口悬挂1条以上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设置至少1块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在小区内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栏,悬挂标语。

3.街道(乡镇)、社区(村)建设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组织社区健身场所的晨晚练活动。

(六)区疾控中心

1.负责建好城市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栏,督促指导各单位、各街道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提升打造健康街区、健康公园、健康步道。

3.负责专业档案的整理。

(七)区教育体育局

1.在公园、绿地、广场建设、维护健身设施。组织健身场所有序开展晨晚练活动。

2.开展健康学校和无烟学校的建设工作。

(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协调城区主干道沿街商铺门头广告进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标语口号宣传,每天进行滚动播放。

2.负责做好城区电子大屏进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宣传。

3.负责建好城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大型超市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播放健康教育音频资料。

4.禁止烟草广告。

(九)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在永昌路、正阳路、保岫路、隆阳路、龙泉路、人民路、同仁街的公交车站台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宣传广告,协调做好机场、车站的公益广告宣传。

(十)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负责组织公交车、出租车每天通过电子流动字幕滚动播放10次以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

(十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组织商业住宅小区在小区入口、活动中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组织施工企业(单位)在每个建筑工地围栏上至少设置2块以上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

(十二)区卫生健康局

开展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医院的建设、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普及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一把手”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性,“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参与,带头抓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权责清晰,防止出现责任模糊、责任盲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强化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切实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工作。

(三)强化部门联动。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有关责任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四)强化痕迹管理。请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在3月8日前,请各成员单位对照《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现场评估资料建档工作指引(2022年)》(附件1),准备好相关工作档案材料,按照复审办要求及时提供。其他单位于3月8日完成本单位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2022年档案资料,备查。

(五)更新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网络人员。各单位明确1名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并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村(社区)人员上报,教体局负责辖区学校人员上报,卫健局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上报,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车站、机场、高速路休息站人员上报,区委宣传部负责媒体人员上报,住建局负责商业住宅小区、建筑工地、房地产人员上报,工信局、商务局负责管辖企业人员上报,文旅局负责星级酒店、星级景区人员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人员上报,名单(见附件3)于2023年3月6日前上报至邮箱lyqcdcjjk@163.com。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指导联系人:张路飞,电话:2220611。

附件:1.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现场评估资料建档工作指引(2022年)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表格(参考)

3.隆阳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网络人员名单

4.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要求

附件1

隆阳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现场评估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2022年)

一、建成区所有单位

(一)健康教育工作

1.上级机关下发所有与健康教育有关文件(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健康教育规划、开展工间操通知、开展体检工作通知、年度计划);

2.健康教育领导机构(以红头文件或盖有公章的打印件为据,及时更新);

3.健康教育制度;

4.健康教育网络图及网络人员名单(表1-1,表1-2,表1-3);

5.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表(表2);

6.健康教育设施/设备一览表(表7);

7.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每年);

8.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情况统计表,每期更换内容的原始资料,包括照片(每年4期、包括单位、二级单位和职工住宅区,表6-1,表6-2);

9.宣传资料收发登记及小样(包括健康素养66条、健康生活方式、控烟、艾滋病、中医中药等),有职工学习的疾病预防、保健知识的书刊、资料等(表5-1,表5-2);

10.健康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表9);

11.单位职工年度体检档案资料,包括通知、总结、参加人员名单、医疗机构给出的总体评价,并根据评价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讲座、发放资料、内网传播相关的健康知识、宣传栏传播相关健康知识,表4-1,表4-2,表3-4);

12.本单位开展或参与本市、区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工作记录,于健康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健康教育讲座、文体活动、工间操、交通安全活动、消防安全活动等等(每年要有封面和目录,每项活动内容包括通知、总结、签到表、照片等,表3-1,表3-2,表3-3);

13.其他与健康教育有关的资料。

(二)控烟工作

1.上级下发控烟工作文件;

2.控烟工作领导机构;

3.控烟制度和措施;

4.年度控烟工作计划、总结;

5.禁烟标识粘贴位置和吸烟区设置情况表格及照片(表8);

6.控烟宣传资料;

7.创无烟单位的资料;

8.其他与控烟有关的资料。

二、街道社区

(一)健康教育工作

1.街道社区主要情况介绍(包括辖区大小、范围、人口数,流动人口和常驻人口比例、辖区内学校、企事业单位数);

2.上级机关下发健康教育有关文件(全区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健康教育规划、开展工间操通知、开展体检工作通知);

3.健康教育领导机构有关文件和政府领导分工文件;

4.辖区内健康教育网络图和网络人员名单(表1-1,表1-3);

5.本级机构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表(表2);

6.健康教育制度;

7.有社区居民、村民健康行为规范和准则;

8.健康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站在辖区的角度);

9.健康教育设备一览表(表7);

10.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栏统计表(表6-1,表6-2);

11.健康教育资料发放记录及小样(表5-1,表5-2);

12.健康教育经费开支统计表及凭据(表9);

13.辖区内健身设施、健身场所统计表(表10);

14.健身指导员人员名单(表11);

15.本级政府开展或参与其他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健康教育讲座、咨询活动、工间操、知识竞赛、文体活动、交通安全活动、消防安全活动等与健康有关的所有活动表3-1,表3-2,表3-3,表3-4);

15.健康促进社区的有关资料。

(二)控烟工作

1.上级下发控烟有关文件;

2.控烟工作领导机构;

3.控烟制度和措施;

4.禁烟标识粘贴位置和吸烟区设置情况表格(表8);

5.年度控烟工作计划、总结;

6.控烟宣传资料;

7.创无烟单位的资料。

三、宣传部

(一)巩固创卫工作的宣传方案、开展情况、总结等相关资料及创卫影像资料;

(二)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巩固创卫工作宣传报道的资料;

(三)协调各新闻单位开设健康教育栏目的资料;

(四)开展市民素质教育和卫生习惯养成教育的资料;

(五)开展巩固创卫活动的资料;

(六)协调相关部门设置巩固创卫户外公益广告牌的资料;

(七)报社、广播电视台利用广播、电视开展健康教育的有关文件及资料;

(八)报社、广播电视台健康教育栏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

(九)报社、广播电视台每年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计划、总结和播放安排;

(十)报社、广播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专题节目有关资料(播出日志、节目单、录像带);

(十一)报社、广播电视台创卫工作报道(播出日志、节日单、录像带);

(十二)报社、广播电视台反映群众创卫投诉报道、曝光的相关资料;

(十三)其他与创卫有关的建档资料。

四、区教育体育局

(一)全民健身

1.全民健身年度计划、总结(计划为文件形式);

2.全民健身活动情况报告;

3.开展工间操情况(开展通知、培训、督导);

4.建成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情况报告;

5.建成区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体育场地统计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的情况说明(包括图片);

6.建成区晨晚练活动点统计表(包括图片);

7.当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开设情况(通知、签到、图片、小结、合格人员名单);

8.社区体育指导员达到2.16人/千人的情况说明(社区体育指导员名单、社区活动照片);

9.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8.5%以上的调查报告;

10.全市(区)开展的各种大型文体活动资料。(包括各种体育赛事活动、工间操比赛等);

11.其他与创卫有关的建档资料。

(二)学校健康教育

1.教育局机关

(1)整个教育系统概况、学校名册(名称、地址、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成立或调整健康教育领导机构的文件;

(3)健康教育网络图、网络人员名单(表1-1,表1-3);

(4)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表(表2);

(5)下发学校健康教育的规范性文件《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各项卫生工作文件,转发关于控烟工作的《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的通知》;

(6)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对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的书面资料;

(7)教育系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8)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设情况一览表,任课教师名单(表1-4);

(9)幼儿园健康教育讲座开设情况统计表;

(10)对所有健康教育相关教师开展培训;

(11)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12)学校设置健康教育专栏统计表、记录表(表6-1,表6-2);

(13)学校健身设施、场所统计表(表10);

(14)各类健康学校创建情况;

(15)无烟学校创建情况。

2.大中专院校

(1)上级机关下发所有与健康教育有关文件(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健康教育规划、开展工间操通知、开展体检工作通知和各项卫生工作文件);

(2)学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文件(必须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

(3)健康教育网络图、网络人员名单(表1-1,表1-3);

(4)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表(表2);

(5)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6)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情况,出版记录和底稿或照片(表6-1,表6-2);

(7)健身场地、健身设施统计表(表10);

(8)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如健康教育讲座、文体活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校园广播等一切与健康有关的活动,表3-1,表3-2,表3-3);

(9)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资料(人员信息、心理咨询信箱、群体心理健康讲座、个体心理咨询);

(10)健康教育知识、行为考核或调查资料;

(11)无烟学校创建资料。

3.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教育:

(1)上级机关下发所有与健康教育有关文件(《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健康教育规划、开展工间操通知、开展体检工作通知和各项卫生工作文件);

(2)学校领导分管健康教育文件(必须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成立领导小组文件;

(3)健康教育网络图、网络人员名单(表1-1,表1-3);

(4)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表(表2);

(5)学校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有健康教育内容;

(6)健康教育专项计划、总结;

(7)健康教育任课老师名单(表1-4);

(8)健康教育教研小组名单和教研活动记录;

(9)健康教育任课老师参与培训资料;

(10)健康教育教具一览表;

(11)健康教育教材(中学无统一教材的收集参考资料);

(12)健康教育教案;

(13)健康教育课程安排表(中小学须有大课表、小课表、教师课表、学生课表能核对无误);

(14)健康教育设施/设备一览表(表7);

(15)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情况统计表,每期更换内容的原始资料,包括照片(每年4期、包括单位、职工住宅区,表6-1,表6-2);

(16)宣传资料收发登记及小样(包括健康素养66条、健康生活方式、控烟、艾滋病等),有职工学习的疾病预防、保健知识的书刊、资料等(表5-1,表5-2);

(17)体育健身设置统计表(表10);

(18)健康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表9);

(19)学生年度体检档案资料,包括通知、总结、参加人员名单、医疗机构给出的总体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讲座、发放资料、内网传播相关的健康知识、宣传栏传播相关健康知识,表4-1,表4-2);

(20)为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行为习惯,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健康教育讲座、国旗下的讲话、文体活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校园广播等一切与健康有关的活动,表3-1,表3-2,表3-3);

(2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人员信息、心理咨询信箱、群体心理健康讲座、个体心理咨询);

(22)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情况;

(23)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情况资料;

(24)中、小学六病防治工作情况(六病为龋齿、近视、肥胖、沙眼、贫血、蛔虫);

(25)无烟学校资料。

五、区卫生健康局

(一)爱卫办

1.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

2.成立控制烟草领导小组的通知;

3.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标识设置工作的通知;

4.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通知;

5.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控烟知识;

6.开展无烟日通知、开展活动记录;

7.关于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的情况报告或说明;

8.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创建工作资料;

9.控烟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医院工作资料;

10.其他控烟工作资料。

(二)中医药管理局

1.中医养生保健专项普及计划、工作方案、总结。

2.开展的相关普及活动资料。

(三)医院(适用于非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医院的以健康促进医院标准为主)

1.上级机关下发所有与健康教育有关文件(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健康教育规划、开展工间操通知、开展体检工作通知);

2.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的文件;

3.健康教育网络图,网络人员名单(表1-1,表1-2,表1-3);

4.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表(每科室、病区有1-2名健康教育人员。显示姓名、性别、年龄、部门、职务、学历);

5.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职工和病人、传染病人);

6.开展健康教育各项经费开支统计表(表9);

7.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统计表(门诊部、住院病区的宣传栏分开列出,出版记录和底稿或照片,表6-1,表6-2);

8.健康教育设备一览表(表7);

9.每年对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培训人数、培训率);

10.各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年编印、印刷数(每年一个统计数并把当年的成品附在统计表后);

11.健康教育工作记录(会议、培训、讲座、开展咨询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表3-1,表3-2,表3-3);

12.对住院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有关资料;

13.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记录、照片(每年4次以上,表5-1,表5-2);

14.开展宣传预防传染病活动记录(每年活动6次以上);

15.健康教育知识、行为调查或考核资料;

16.无烟医疗机构资料。

六、建成区内工厂、企业

(一)健康教育

1.基本情况(面积、营业范围、职工人数、营业情况等);

2.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必须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

3.健康教育网络图、网络人员名单(表1-1,表1-2,表1-3);

4.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表(表2);

5.健康教育设备一览表(表7);

6.健康教育宣传栏统计表及记录表(表6-1,表6-2);

7.宣传资料收发登记及小样(包括健康素养66条、健康生活方式、控烟、艾滋病等),有职工学习的疾病预防、保健知识的书刊、资料等(表5-1,表5-2);

8.健康教育经费情况(表9);

9.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10.企业职工年度体检档案资料(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种需做职业病体检),包括通知、总结、参加人员名单、医疗机构给出的总体评价,并根据评价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讲座、发放资料、内网传播相关的健康知识、宣传栏传播相关健康知识,表4-1,表4-2);

1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会议、健康教育讲座、录像、文体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表,表3-1,表3-2,表3-3);

12.新工人上岗前健康知识培训情况(培训登记表、讲义或教材);

13.对职工进行相关职业卫生、环保、妇保知识培训和考核情况(培训记录、教材或讲义、考试卷、成绩表);

14.内部报刊、内网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情况(刊登卫生知识内容部分);

15.其他相关资料。

(二)控烟工作

1.上级下发相关文件(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文件)

2.控烟领导小组名单;

3.控烟制度和措施;

4.控烟计划、总结;

5.禁烟标识粘贴情况、吸烟区设置情况统计表及照片(表8);

6.被评为无吸烟单位的需提供有关文件或评先材料;

7.有控烟宣传资料。

(三)特殊要求(针对公众场所,如客运站、机场)

1.定期向旅客播放卫生知识和宣传禁烟规定的播放记录(播出时间、内容);

2.发放给旅客的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小样;

3.禁止贩卖香烟。

附件4

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要求

1、宣传栏内容请根据《中国居民健康素养66条》内容,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制作。也可参考由区疾控中心制作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模板制作(邮箱号:lyqcdcjjk2@163.com,密码:2220611。请自行下载,会每季度定期上传新模板。)。

2、根据外墙/栅栏的大小确定宣传栏尺寸,建议制作面积3平方米,不得小于2平方米,中心点离地1.5—1.6米。材质根据单位外部整体风格自行确定。

3、更换频次:医院需每2月更换一次,其他单位每季度更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