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服务指南

索引号
01525699-X-/2020-1204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2-04

一、服务范围

接种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四款相关条件,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二、服务条件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3楼。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B区综合窗口(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格式

要求

1

暂住证

原件(查验)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接种完成后,接种人员填写相关接种信息,将儿童预防接种证归还受种者监护人。

送达方式: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局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局窗口窗口;电话:0875-2239929。

监督: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投诉窗口;电话:0875-2239000。

九、相关文书、表单

(一)下载地址: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二)网上服务大厅切换服务地—保山市隆阳区—网上办事—区卫生健康局—预防接种—办理—在线办理—用户登录—上传材料—完成申请。

预防接种服务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