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索引号
01525699-X-/2020-120403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2-04

一、服务对象:在医疗机构救治无效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

二、服务机构信息:1.服务机构名称和地点: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隆阳区妇幼保健院、隆阳区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隆阳区管民营医院。2.服务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服务项目和内容:开具死亡殡葬证,可持此证到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四、服务流程:1、死者家属携带死者相关证件材料;

2、患者死亡后由负责救治的医生在内网系统完整填写《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经盖章后向死者家属发放2-4联。

五、服务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人口死亡信息登记工作是加强人口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工作流程,密切部门配合。各级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进一步规范证书签发与使用、信息报告与共享等工作流程,提供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实现业务协同。

3、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级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要完善证书管理、信息报告、数据安全、督导检查、人员培训、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建立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信息化建设等长效机制,提高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水平。

六、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举报电话303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