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撤销诊所公告(保山曦金诊所)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51119-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备案类事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19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决定对保山曦金诊所备案予以撤销,自2025年11月19日起执行,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诊所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9日
名称 | 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负责人 | 备案编号 | 《诊所备案凭证》备案日期 | 经营性质 | 诊所类别 | 诊疗科目 | 注销原因 |
保山曦金诊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九龙路北段561号恒泰﹒天紫郡 | 陈艳芳 | 侬正华 | MACTC0DDX53050217D2192 | 2023年10月17日 | 营利性 | 普通诊所(备案) | 内科****** |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该诊所已经歇业,现场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