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40619-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6-19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隆阳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各级对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责任感和敏锐感,坚持校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加强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预防控制的管理,在全区教育工作者及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有效遏制了学校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减少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了安全卫生的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2023年度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一、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10个)
隆阳区第一中学 隆阳区幼儿园
瓦渡中心学校 汶上中学
隆阳区第八中学 隆阳区第四小学
丙麻中心幼儿园 瓦马中心小学
杨柳中心小学 芒宽中心小学
二、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个人(16人)
毛建敏 区教体局
王学丽 区教体局
杨翠红 实验小学
聂承志 保七中
王江娥 田家炳中学
姜 昆 保六中
李晓颖 民族中学
杨学贤 板桥中心学校
杨洪香 河图中心学校
钱正豪 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陶克昌 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王显荣 丙麻乡中心卫生院
鲁婷婷 西邑乡中心卫生院
张 伟 潞江镇中心卫生院
倪晓娅 芒宽乡中心卫生院
常 静 辛街乡中心卫生院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佳业绩。全区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扎实工作、锐意进取、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和争创一流的优秀品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隆阳做出新的贡献。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