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索引号
01525699-X/20240619-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行政奖励类事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6-19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隆阳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各级对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责任感和敏锐感,坚持校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加强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预防控制的管理,在全区教育工作者及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有效遏制了学校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减少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了安全卫生的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2023年度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一、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10个)

隆阳区第一中学     隆阳区幼儿园 

瓦渡中心学校       汶上中学

隆阳区第八中学     隆阳区第四小学

丙麻中心幼儿园     瓦马中心小学

杨柳中心小学       芒宽中心小学

二、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个人(16人)

毛建敏   区教体局

王学丽    区教体局

杨翠红    实验小学

聂承志   保七中

王江娥    田家炳中学

姜  昆   保六中

李晓颖    民族中学

杨学贤    板桥中心学校

杨洪香    河图中心学校

钱正豪    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陶克昌   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王显荣   丙麻乡中心卫生院

鲁婷婷   西邑乡中心卫生院

张  伟   潞江镇中心卫生院

倪晓娅   芒宽乡中心卫生院

常  静   辛街乡中心卫生院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佳业绩。全区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扎实工作、锐意进取、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和争创一流的优秀品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隆阳做出新的贡献。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