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索引号
01525699-X/20240619-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行政奖励类事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6-19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隆阳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各级对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责任感和敏锐感,坚持校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加强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预防控制的管理,在全区教育工作者及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有效遏制了学校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减少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了安全卫生的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2023年度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人予以表彰。

一、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10个)

隆阳区第一中学     隆阳区幼儿园 

瓦渡中心学校       汶上中学

隆阳区第八中学     隆阳区第四小学

丙麻中心幼儿园     瓦马中心小学

杨柳中心小学       芒宽中心小学

二、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个人(16人)

毛建敏   区教

王学丽    区教体局

杨翠红    实验小学

聂承志   保七中

王江娥    田家炳中学

     保六中

李晓颖    民族中学

杨学贤    板桥中心学校

杨洪香    河图中心学校

钱正豪    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陶克昌   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王显荣   丙麻乡中心卫生院

鲁婷婷   西邑乡中心卫生院

     潞江镇中心卫生院

倪晓娅   芒宽乡中心卫生院

     辛街乡中心卫生院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佳业绩。全区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扎实工作、锐意进取、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和争创一流的优秀品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隆阳做出新的贡献。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