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简版)

索引号
01525699-X-/2020-121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类事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2-10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护士人员注册的许可申请。

二、审批条件

《护士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第7条第1款。

护士执业注册、延续、变更注册的准予批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二楼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二楼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右转西行100米或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即到。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执业注册

依申请延续注册

依申请变更注册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原件

纸质

1

2

护士延续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原件

纸质

1

3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原件

纸质

1

4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5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6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7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原件

纸质

1

8

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照(浅色背景)(粘贴审核表、体检表、办证彩照必须一致)

原件

纸质

1

9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原件

纸质

1

10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

纸质

1

11

委托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

纸质

1

12

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13

《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复印件

纸质

1

14

卫生监督机构需要提供其它资料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签名捺手印。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护士执业证书》

送达方式: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九、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2239929,咨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二楼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875-2193000,投诉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二楼区监督投诉窗口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1.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网址: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4410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