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5112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保山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提升改造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保山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提升改造项目;
(2)选址: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团山村,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外。与保山市隆阳区主城区平距约12km,厂区紧邻沙瓦公路,为二级水泥路面,至保山市隆阳区主城区公路里程约25km,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3)建设内容:
对原汽化炉设备技改为洪堡炉,购置及安装洪堡炉焚烧设备、破碎机、皮带机、链板输送机等设备,并建成一条全封闭皮带廊道、对皮带机增加负压防护装置、生物质破碎机入垃圾坑下料口进行密闭改造,采购与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系统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替代燃料掺入量日处理480吨(生物质336吨,生活垃圾144吨),年处理达144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德鸿
联系电话:18313001815(业务电话)
邮箱:378949658@qq.com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stAKbp-YlhHsQm1Jcn0Gw?pwd=61jz 提取码: 61jz。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