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12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1-22
关于2019年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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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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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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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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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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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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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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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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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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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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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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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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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玖佳玖汽修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喷漆VOCs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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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玖佳玖汽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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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隔油池等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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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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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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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环发〔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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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隆环发〔2019〕16号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保山玖佳玖汽修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玖佳玖汽修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玖佳玖汽修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83号,该项目占地面积1732㎡。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维修工棚、烤漆房、办公楼、生活区等及其附属工程。现技改建设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隔油池等环保设施。年修理、维护汽车700辆(其中喷漆车辆数约为60辆),项目总投资6.27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6.27万元,占总投资100%。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技改建设。
二、《保山玖佳玖汽修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场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维修区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场区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保山污水处理厂一厂。
3.加强对烤漆房的管理,保证其达标排放,并定期更换活性炭;打磨车间产生的粉尘由集尘系统收集后妥善处置。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废机油、废电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进行收集与油漆、稀释剂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其他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