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8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813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8-13

关于2019年8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保山市荣振商贸有限公司餐具消毒厂建设项目

保山市荣振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180

隆阳区

 

隆环发〔2019132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环发〔2019132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保山市荣振商贸有限公司餐具消毒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保山市荣振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市荣振商贸有限公司餐具消毒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王头寨社区村民委员会龙树村,占地面积3000㎡。项目租用已建的构筑物进行改造经营,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成规模年清洗消毒1200万套餐具,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2.83万元,占总投资23.79%。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市荣振商贸有限公司餐具消毒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租用房屋进行改造,在改造期间,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采取雨污分流,产生的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与车间清洗污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产污水经收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外排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表4一级标准后外排;水膜除尘循环水池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对热风炉的运行管理,保证其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强化对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定期进行清理,使恶臭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周围居民休息时间段运营,在运行时间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标准限值。

5.原辅材料包装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收集后卖至废品收购站;破损餐具单独包装与厨房残余物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王头寨社区垃圾点一同处理;废弃试纸经高温灭菌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理;热风炉灰渣、循环水池沉渣与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定期清理后交由附近农户综合利用。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