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4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40401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4-04
附表二 |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39971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13539 电子邮箱:lyhb214017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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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隆阳区3000吨废弃塑料回收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隆阳区塑康再生资源加工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于2019年1月18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工科信备案﹝2019﹞1号),备案项目编码:195305022920001。项目占地12493.4m2,建筑面积4670㎡。其中原料车间2300㎡,分拣车间1250㎡,成品车间900平方米,附属用房220㎡,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收集后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再排入商贸城公共化粪池,由商贸城负责处理;生产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杂质、废瓶盖分类进行收集后出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自建化粪池污泥由业主清掏处理,公用化粪池污泥由商贸城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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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