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40401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4-04
|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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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备注
         | |
| 序号
         | 书
         |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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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隆阳区标点洗车场喷漆VOCs治理项目
         | 隆阳区标点洗车场
         | 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接待室及商品展示区、维修区、洗车区、烤漆房等其他辅助工程。现技改建设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相应环保设施。年修理、维护汽车约200辆。
         | 7.25
         | 隆阳区
         | 
         | √
         | 2019.4.4
         | 隆环发〔2019〕64号
         |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64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标点洗车场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隆阳区标点洗车场:
   
你公司提交的由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隆阳区标点洗车场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远征路南段东侧强林石化加油站内,该项目占地面积379.83㎡。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接待室及商品展示区、维修区、洗车区、烤漆房等其他辅助工程。现技改建设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相应环保设施。年修理、维护汽车约200辆,项目总投资7.2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7.25万元,占总投资100%。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技改建设。
   
二、《隆阳区标点洗车场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强林石化加油站内的排污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机修间地面清洁废水统一收集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内绿化,不外排;烤漆房废气处理池产生的过滤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对烤漆房的管理,保证其达标排放,并定期更换活性炭;打磨车间产生的粉尘由集尘系统收集后妥善处置。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废机油、废电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进行收集后与废油漆桶、稀释剂类包装桶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烤漆房废气处理池废渣属于危险废物,经清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其他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含油手套抹布、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年4月4日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27号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