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621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6-21
|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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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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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书
         |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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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墙体建材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保山市隆阳区德鑫标砖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22000m2。原有建成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现新建设内容为:办公区生活区、原料堆棚,废气治理系统、除尘脱硫系统等相应环保设施。建成后年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墙体用砖。
         | 300
         | 隆阳区
         | 
         | √
         | 2019.6.21
         | 隆环发〔2019〕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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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97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年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墙体建材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市隆阳区德鑫标砖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墙体建材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打坪村,于2019年2月26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工科信备案﹝2019﹞2号),备案项目编码:195305023030002。项目占地22000m2。原有建成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现新建设内容为:办公区生活区、原料堆棚,废气治理系统、除尘脱硫系统等相应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36.2万元。建成后年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墙体用砖。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年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墙体建材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中除尘脱硫用水、真空泵降温冷却水均为循环用水,不外排;厨房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绿化,不外排。
   
3.加强对废气治理系统的管理,旋转窑炉废气经除尘脱硫系统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增加厂区洒水频次,保证项目无组织废气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砖、脱硫塔沉淀渣均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后送周边农户综合利用;油水分离器废渣与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与打坪村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年6月21日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27号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