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708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08
|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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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备注 
         | |
| 序号 
         | 书 
         |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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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隆阳区丰成汽车修理厂喷漆VOCs治理项目 
         | 隆阳区丰成汽车修理厂 
         | 占地面积350㎡。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烤漆房、机修间、办公生活区及其辅助工程。现技改建设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年修理、维护汽车约400辆(其中喷漆约100辆) 
         | 5.15 
         | 隆阳区 
         | 
         | √ 
         | 2019.7.8 
         | 隆环发〔2019〕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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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110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丰成汽车修理厂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隆阳区丰成汽车修理厂: 
   
你公司提交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隆阳区丰成汽车修理厂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远征路1幢6-8号,项目租用已建商铺进行改造经营,占地面积350㎡。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烤漆房、机修间、办公生活区及其辅助工程。现技改建设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年修理、维护汽车约400辆(其中喷漆约100辆),项目总投资5.1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15万元,占总投资100%。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技改建设。 
   
二、《隆阳区丰成汽车修理厂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排入已建化粪池处理,使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烤漆房废气处理池中过滤水池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对烤漆房的管理,保证其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标准后排放;并定期更换过滤棉;打磨车间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系统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废机油、废电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进行收集后与废油漆桶、稀释剂、固化剂类包装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烤漆房废气处理池废渣经清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其他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含油手套与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年7月8日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27号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