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9月23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92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9-23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9月23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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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红庙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红庙加油站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永昌街道红庙社区远征路南段东侧,占地面积4667.01m2,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新增一间危废暂存间。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70.4万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食堂废水收集进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油区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汇入三级油水分离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加强对废气治理设备的维护,保证储油罐呼吸孔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限值标准;加油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油水分离池油污、废弃消防砂、废油毯分类进行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储油罐、加油机的油渣、油水分离池油泥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洗带走处置;化粪池污泥、厨房隔油池油渣定期清理与含油棉纱、手套、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