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9月1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912015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9-12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9月12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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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12500KVA硅冶炼电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市顺和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占地面积400㎡。本次改建内容:在现有1、2#布袋除尘器旁新建一套脱硫系统(包括:输送管线、脱硫塔、工艺水系统及其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均为环境保护投资。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设备冷却水、脱硫吸收液用水以及反冲洗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对烟气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及运行管理,保证项目颗粒物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中标准限值后排放;二氧化硫、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排放。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硫酸镁晶体收集后用于苗圃施肥或外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