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0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101102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0-11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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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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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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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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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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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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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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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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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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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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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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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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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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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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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绿康清洁服务部技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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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绿康清洁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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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400㎡。项目已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等。现改扩建内容:新建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站一座,配套安装抽油烟机。建成规模日清洗餐具2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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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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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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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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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环发〔2019〕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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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182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绿康清洁服务部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隆阳区绿康清洁服务部:
你公司提交的由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隆阳区绿康清洁服务部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占地面积400㎡。项目已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等。现改扩建内容:新建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站一座,配套安装抽油烟机。建成规模日清洗餐具2000套,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3.2万元,占总投资26.4%。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绿康清洁服务部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进行改扩建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对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采取雨污分流,产生的餐具清洗废水收集进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收集进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污水处理站外排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放。
3.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使其恶臭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周围居民休息时间段运营,在运行时间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原辅材料包装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收集后卖至废品收购站;破损餐具单独包装与食物残渣、废油脂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定期运至老营社区垃圾点一同处理;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定期清理后交由附近农户综合利用。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