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0月24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102405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0-24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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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选矿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核桃坪村,占地面积6000㎡。本次建设内容为:新建池体、污泥泵房、加药间、值班室、污水处理药剂暂存间等,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4000m³/d。项目总投资172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48万元,占总投资86.05%。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选矿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46-2010)表2标准后排放;并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使其产生的恶臭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3.选用低噪声维修及运行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工作,噪声控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沉淀池、调节池、集水池产生的污泥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用于尾矿充填;试剂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和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