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15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1115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1-15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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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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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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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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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0万只泡沫箱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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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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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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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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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重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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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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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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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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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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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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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蒲缥片区(G320国道西南侧),保山重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保山德工云艺石业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租赁使用保山德工云艺石业有限公司在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蒲缥片区已建的场地和厂房进行改造建设。于2018年11月27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350万只泡沫箱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隆环发〔2018〕121号),本次项目变更内容:将原有锅炉更换为1台10t/h燃煤锅炉,多管陶瓷除尘器更换为水膜除尘,并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及危废暂存间。环境保护投资由17.6万元增加至36.9万元。建设规模为年生产果蔬包装泡沫箱350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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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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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变更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补充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时产生的饱和树脂反冲洗水收集后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锅炉排水收集冷却后用于厂区绿化;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冷却用水。
3.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系统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3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厂界非甲烷总烃经自然稀释扩散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废矿物油、废弃树脂、废活性炭分类进行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水膜除尘循环水池沉渣定期打捞收集后交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蒲缥环卫站清掏处理,油水分离器废渣定期清理并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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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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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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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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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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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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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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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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