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1223034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2-23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云南盈禄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喷漆VOCs治理项目

云南盈禄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占地面积1600㎡。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次技改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相应环保设施。年修理、维护汽车约960辆(其中喷漆约400辆)。

8

隆阳区

 

2019.12.23

隆环发〔2019〕247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247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云南盈禄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南盈禄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盈禄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聂家北小区2组商铺,租用已有建筑进行改造经营,占地面积1600㎡。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次技改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相应环保设施。年修理、维护汽车约960辆(其中喷漆约400辆),项目总投资8万元,均为环境保护投资。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技改建设。

二、《云南盈禄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定期清理化粪池,避免生活污水非正常排放。

3.加强对烤漆房的管理及设备维护,保证其产生的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修正值限值后通过10m排气筒排放,并定期更换活性炭、过滤棉;打磨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系统收集后妥善进行处置。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废机油、废电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UV灯管分类进行收集后与废油漆桶、稀释剂、固化剂类等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他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与含油手套抹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