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月8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0-0108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1-08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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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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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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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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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销售分公司龙泉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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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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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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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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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销售分公司龙泉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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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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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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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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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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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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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龙泉路66号,占地面积3066.67㎡。改建工程内容为:站房、加油区、卸油区、辅助用房、围墙、充电区、自助洗车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2万元,占总投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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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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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建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食堂废水收集进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洗车废水经收集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与初期雨水共同排入油水分离池进行沉淀处理,最终外排废水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汇总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强管理,定期清掏隔油池、三级沉淀池、油水分离池,避免废水非正常排放。
3.加强对废气治理设备的维护,保证储油罐呼吸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限值标准;加油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油水分离池油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沉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厨房隔油池油渣定期清理与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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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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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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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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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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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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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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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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