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0-0408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08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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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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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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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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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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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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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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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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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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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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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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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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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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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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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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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力宏板桥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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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7564.67㎡,项目已建成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部分环保工程。本次新增内容:安装厨房抽油烟机、油水分离器、并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建成生产线2条,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0万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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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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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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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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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环发〔202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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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0〕41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年产1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力宏板桥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山东永宏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马王村福禄地,项目占地7564.67㎡,项目已建成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部分环保工程。本次新增内容:安装厨房抽油烟机、油水分离器、并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建成生产线2条,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0万m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6.3万元,占总投资5.63%。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年产1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养护废水经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厨房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统一收集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交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生活用水均不得外排。
3.加强日常管理,保证洒水频次,并定期维护除尘设施;使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监控点浓度限值;水泥储罐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罐车及搅拌机废料统一收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实验室固废和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底部砂石经收集后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用于填方材料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后综合利用。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