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2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0-042703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27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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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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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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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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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双鑫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65万吨废钢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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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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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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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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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双鑫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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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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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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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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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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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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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隆阳区蒲缥镇塘子沟双友冶金公司厂区内,租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占地面积80000m2。建设内容:安装生产设备、新建破碎区及除尘系统、原料堆场、不合格原料堆场、办公区、危废暂存间等,公用工程依托双友公司,生活污水依托双友公司现有设施进行处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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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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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经集中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收集后依托云南双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
3.生产车间内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剪切及打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需建立清扫制度,定期对生产车间内的沉降粉尘进行清扫,保证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营运中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破碎区及生产车间内沉降的粉尘定时清扫后装袋,不合格原料集中收集暂存于不合格原料堆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与双友公司厂区垃圾一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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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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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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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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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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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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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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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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