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20-0427038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4-27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保山双鑫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65万吨废钢建设项目

保山双鑫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80000m2。建设内容:安装生产设备、新建破碎区及除尘系统、原料堆场、不合格原料堆场、办公区、危废暂存间等,公用工程依托双友公司,生活污水依托双友公司现有设施进行处理。

3000

隆阳区

 

2020.4.27

隆环发〔2020〕5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056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保山双鑫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65万吨废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保山双鑫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双鑫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65万吨废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隆阳区蒲缥镇塘子沟双友冶金公司厂区内租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占地面积80000m2。建设内容:安装生产设备、新建破碎区及除尘系统、原料堆场、不合格原料堆场、办公区、危废暂存间等,公用工程依托双友公司,生活污水依托双友公司现有设施进行处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8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双鑫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65万吨废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经集中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收集后依托云南双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

3.生产车间内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剪切及打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需建立清扫制度,定期对生产车间内的沉降粉尘进行清扫,保证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营运中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破碎区及生产车间内沉降的粉尘定时清扫后装袋,不合格原料集中收集暂存于不合格原料堆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与双友公司厂区垃圾一同处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0 年427